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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委教育工作委员会关于巡视整改情况的通报
来源: 市委巡视办 发布日期: 2017-04-24 08:30 [打印]

  按照市委巡视工作统一部署,2016年9月7日至10月21日,市委巡视七组对市委教育工委(以下简称教育工委)进行了专项巡视,一并巡视了合署办公的市教育委员会,以及海河教育园区管委会党组、海河教育园区投资开发有限公司党委,并于12月30日反馈了巡视意见。教育工委高度重视巡视整改工作,从严标准,细化措施,强化责任。教育工委主要负责同志认真履行第一责任人责任,推动整改工作见底到位、常态长效。按照党务公开原则和巡视工作有关要求,现将巡视整改情况予以公布。

  关于政治担当不够,党的领导核心作用弱化问题,一是针对巡视组反馈的“教育工委党的领导职能有缺位,把方向、抓大事、谋全局的作用没有发挥到位,贯彻落实中央有关决策部署力度不大”问题,制定工委议事决策规则及决策清单,出台党建指导性制度文件24项,制定《2017年天津教育工作要点》部署32项全局性任务,开展落实中央和市委有关决策部署的2个专项整治,切实做到教育系统重大决策由工委决定、重要事项由工委研究、重点工作由工委部署。二是针对巡视组反馈的“教委党组领导核心作用发挥不充分,落实党组工作条例不严格,存在担当精神不足”问题,修订教委党组工作规则和议事规则,制定干部管理、作风建设、考核问效等制度文件20项,建立落实上级部署台账,开展清理直属单位关联单位等专项整治,撤销8个直属单位,对8名负责人严肃问责。同时,针对巡视组转交的40件问题线索,全部查核办理,运用监督执纪第一种形态处理76人次,立案审查11人。

  关于党的意识欠缺,党建工作不严不实问题,针对巡视组反馈的“存在思想教育形式化,党员领导干部‘四个意识’不够强,组织生活不规范,党员教育管理和发展党员工作不严肃”问题,开展专项整治,制定理论学习安排、规范组织生活、党员教育管理等制度23项,分类开展增强“四个意识”等教育培训,以量化“五好党支部”创建指标、强化考核等措施推进“两学一做”学习教育常态长效,全面排查整改发展党员工作,对4名履职不力的党组织书记严肃问责,责令做出深刻检查。

  关于“两个责任”落实不力,重点领域廉洁风险较大问题,一是针对巡视组反馈的“党组织主责意识不强,纪检部门能力不足,监督执纪宽松软,对违纪问题缺少通报和追责,警示震慑作用缺失”问题,制定完善制度19项,强化落实“两个责任”,派驻纪检组人员增加4人,对纪检干部开展业务培训,对2013年以来1013件信访举报进行逐一查核,并对10人立案审查,将教育系统10起违纪案例在市纪委网站通报,组织51908名党员干部、教师开展专题警示教育。二是针对巡视组反馈的“一些领导干部不讲党性原则,奉行好人主义,存在圈子文化”问题,对8名高校主要负责同志进行主责谈话,对4名处级干部进行圈子文化、好人主义问题约谈,对1名纪委书记进行诫勉谈话。三是针对巡视组反馈的“对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问题未能有效遏制”问题,开展专项整治,教育系统建立完善制度386项,3239名党员填写自查整改表。市教委严格执行津贴补贴发放等制度规定,9家直属单位分类退回违规发放津贴补贴共计66.8万元,并责令领导班子作出深刻检查,对责任人采取批评教育、立案审查等严肃处理。四是针对巡视组反馈的“对资金、资产、项目建设等领域监管缺失,廉洁风险较大”问题,制定完善“三重一大”决策等制度22项,全面梳理全系统12个廉政风险点,研发37个并启用20个风险防控信息化平台,做到严格规范,有效监管。五是针对巡视组反馈的“一些单位利用权力寻租,侵害群众利益”问题,注销剥离市教委直属单位的42家关联单位,责令3家直属单位退回违规发放钱款共计145.2万元,对5名责任人立案审查。

  下一步,市委教育工委将增强“四个意识”,坚决贯彻市委决策部署,认真落实“两个责任”,持续巩固和深化巡视整改成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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