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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党组关于巡视整改情况的通报
来源: 市委巡视办 发布日期: 2017-04-24 08:30 [打印]

  按照市委巡视工作统一部署,2016年9月9日至10月23日,市委巡视五组对市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党组(以下简称市安全监管局党组)进行了专项巡视,并于12月25日反馈了巡视意见。市安全监管局党组高度重视,周密制定整改措施,狠抓整改落实。党组主要负责同志作为第一责任人,对抓好整改工作亲自负责,亲自督促,确保问题整改到位。按照党务公开原则和巡视工作有关要求,现将巡视整改情况予以公布。

  关于局党组领导核心作用不强,责任意识和担当精神不足问题,一是针对巡视组反馈的“贯彻落实上级决策部署不够有力”问题,党组认真分析原因,深入查摆问题,修订完善《市安全监管局党组工作规则》,规范了理论中心组学习制度,确保上级会议精神及时传达、决策部署及时贯彻。二是针对巡视组反馈的“‘8.12’特别重大火灾爆炸事故后,规避责任成了安全监管局的‘流行病’”问题,党组召开专题民主生活会、党员干部大会,开展“人民利益至上,争做甘于奉献勇于担当的合格党员干部”专题党课教育;组织“勇于担当、乐于奉献”先进典型事迹报告会,唱响了敢担当、有作为的主旋律。三是针对巡视组反馈的“综合监管责任存在漏洞”问题,配合市人大法工委等部门重新修订《天津市安全生产条例》,明确规定中央在津企业、市属企业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规定。并以市安委办名义给滨海新区政府和市编办发函,协商进一步明确和落实滨海新区政府属地安全监管职责、天津港航局行业监管职责,全力堵塞监管责任漏洞。

  关于党建工作基础薄弱,局党组对自身建设重视不足问题,一是针对巡视组反馈的“党建工作基础薄弱,基层组织不健全、活动不规范”问题,制定《机关党委成员联系支部制度》《党员评议制度》《退休人员支部管理办法》,为机关党委调配工作人员,规范基层党组织设置,做到党的组织和党的工作全覆盖。二是针对巡视组反馈的“党组对自身建设重视不足,选人用人不规范”问题,修订完善党组会议制度、“三重一大”决策工作规定及《干部任免管理规定》,制定直属单位领导班子领导干部考核暂行办法,进一步规范选人用人工作。三是针对巡视组反馈的“‘两学一做’学习教育不深入,问题导向不突出”问题,进一步规范中心组理论学习制度,建立完善机关党建工作制度,加强全局党员干部的政治学习和理想信念教育。

  关于党组主体责任不清,从严管党治党责任落实不到位问题,一是针对巡视组反馈的“监督责任缺位,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的问题仍然存在”问题,进一步规范党组议事规则,建立廉政谈话提醒制度、纪检组与局党组工作联系制度;建立完善系统财务管理制度、专家费支付管理办法等。加强监督管理,防范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问题发生。二是针对巡视组反馈的“直属事业单位存在靠行政权力敛财”问题,建立完善直属事业单位《经营性收入财务管理制度》,将劳动保护科学技术学会主办的3个法人实体与直属事业单位剥离,聘请第三方每年对财务情况进行审计,解决直属事业单位靠行政权力敛财问题。同时,对巡视组转交的3件问题线索,市安全监管局党组配合派驻纪检组进行认真核查,给予1人党纪政纪处分,运用监督执纪第一种形态处理20人,收回违规拨款48万元。

  下一步,市安全监管局党组将结合正在开展的“不作为不担当问题专项治理”,围绕全面从严治党,持续抓好整改工作,确保高标准、高质量完成整改任务,切实为党的十九大胜利召开提供坚强的安全保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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