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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党组关于巡视整改情况的通报
来源: 市委巡视办 发布日期: 2017-04-24 08:30 [打印]

  根据市委巡视工作统一部署,2016年9月6日至10月24日,市委巡视一组对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党组(以下简称市人力社保局党组)进行了专项巡视,一并巡视了市公务员局、市外国专家局(市引进外国智力办公室)、中国北方人才市场3家单位党组织,并于12月30日反馈了巡视意见。市人力社保局党组高度重视,聚焦政治整改,针对巡视组反馈的必整必改问题,制定了82项整改措施,推动任务、责任、进度三落实,从严从实抓好巡视整改。局党组主要负责同志认真履行第一责任人责任,推动各项整改任务落实,取得了阶段性成效。按照党务公开原则和巡视工作有关要求,现将巡视整改情况予以公布。

  关于党组领导核心作用没有凸显问题,一是针对巡视组反馈的“贯彻中央决策部署不够扎实,对就业、社保、收入分配等涉及重要民生领域的政策研究不够,一些工作还浮在面上”问题,制定了改进调研工作的意见,领导干部带头深入基层搞调研,分类施策、重点突破,解决就业、社保、收入等民生突出问题。实施重大政策落实情况督查督办制度,对中央和市委市政府决策部署的落实情况实行日常和专项督查。二是针对巡视组反馈的“政治担当不够,存在好人主义现象”问题,牢固树立“四个意识”,扎实落实主体责任和监督责任。从2月份开始,在全局系统开展了不作为、不担当问题专项治理,出台6项措施重点查找和治理14个方面问题。三是针对巡视组反馈的“党的观念淡化,党的建设虚化,党组织功能弱化”问题,深入开展“两学一做”学习教育,强化党员意识,严格落实“三会一课”等制度。开展党的建设薄弱问题专项整治,推动党章党规和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入心入脑。及时对5个党支部进行换届选举,补选、改选支部书记9名,12个党支部增补15名支部委员。

  关于管党治党不严问题,一是针对巡视组反馈的“执行政策‘灯下黑’”问题,完善权力清单和责任清单,推进阳光政务建设和“放管服”改革,严格把握政策标准并带头执行,加强自我监督约束,确保各项政策标准统一、执行严格。二是针对巡视组反馈的“医保领域自由裁量权较大,在‘两定点三目录’审定、额度分配、基金结算和监督执法中政策不透明、不公开,存在廉政风险”问题,按照国家统一部署,取消医保“两定”资格行政审查,实行协议管理制度,医保“三目”调整和基金总额管理实行政策、过程、结果三公开。制定基本医疗保险行政处罚裁量权实施办法,案件集体讨论,处罚需经执法裁量委员会审核和局法制机构复核。三是针对巡视组反馈的“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问题不绝”问题,出台局党组深入贯彻和严格执行中央八项规定精神的若干规定,从1月份开始集中开展专项整治,全系统党员干部纪律规矩意识明显增强,依规依纪查处包括巡视组转交的共6起违反八项规定典型问题,给予2人党纪处分,对5人诫勉谈话,清退违规发放的补充医疗保险补助、洗衣卡等福利费用共计53.26万元。

  关于派驻纪检组履职担当有缺失问题,一是针对巡视组反馈的“‘三转’不到位,没有聚焦主责主业”问题,制定了驻局纪检组议事规则、监督检查工作实施办法、向市纪委报告工作办法等制度,强化日常监督、专项业务监督和节假日检查监督。二是针对巡视组反馈的“监督作用弱化,该发现的问题没发现”问题,深刻理解、主动发挥“探头”作用,着力发现和纠治群众最关注、反映最强烈的问题。重新梳理和分析研判问题线索,依规依纪处置。三是针对巡视组反馈的“执纪问责失之于宽软,该查处的问题没查处”问题,严格监督执纪,对违规违纪干部重新处置,从严问责,对2人给予党纪政纪处分。同时,对巡视组移交的19件问题线索逐一核查,已办结18件,移交1件,对查实的违规违纪人员严肃处理,给予3人党纪、政纪处分,对7人诫勉谈话,责令6人做出书面检查。

  下一步,市人力社保局党组将驰而不息抓整改,持续聚焦突出问题,巩固扩大整改成果,加强跟踪督办,确保整改措施落地落实,防止问题反弹回潮,形成落实整改长效机制,促进人力社保事业健康持续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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