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驻市政府办公厅纪检组加强信访举报平台建设
来源: 驻市政府办公厅纪检组 发布日期: 2017-08-30 16:24 [打印]

  为认真落实全市纪检监察信访举报工作会议精神,按照市纪委部署要求,结合综合监督单位实际,制定《驻市政府办公厅纪检组加强信访举报平台建设实施方案》,围绕进一步畅通、拓宽信访举报渠道,持续加大信访举报宣传,不断提高规范化制度化水平作出具体安排。

  畅通、拓宽信访举报渠道

  公开举报电话。公布举报电话,安排专人接听,开通呼叫转移功能,确保第一时间接听群众来电,对非工作时间的来电留言并及时复听。设立举报信箱。在11家综合监督单位设立“驻市政府办公厅纪检组信访举报箱”,同时在举报箱上公布举报电话,安排专人统一保管举报箱钥匙。开辟举报专栏。在“天津市政府协同办公系统”设立“信访举报”专栏,公布来信来访地址和举报电话。利用微信开通举报功能。申请设立“天津市纪委驻市政府办公厅纪检组”微信公众号,实现在线举报功能。确定信访举报联络员。负责信访举报宣传和信息收集反馈等工作。

  持续加强信访举报宣传

  制作发放信访举报指南,在11家综合监督单位主要活动场所公布举报指南;通过微信公众号的设立,在实现信访举报功能的同时,加大信访举报宣传;在纪检组刊物《纪检监察工作动态》上开辟专栏,宣传信访举报知识和相关政策法规;在各综合监督单位举报箱上公布举报电话和网址,加大宣传力度;倡导各综合监督单位,在廉政文化宣传栏、宣传册、自编刊物等载体上公布举报方式和举报指南。

  不断提高规范化制度化水平

  建立健全信访举报平台运行机制;建立与其他相关部门信访举报协作机制;严格执行归口受理、分级录入制度;全面规范登记录入、审核报批等程序;加强实名举报办理,规范实名举报反馈答复。

  为统筹推进信访举报平台建设,成立了信访举报平台建设领导小组,由纪检组长白山同志任领导小组组长,组织实施信访举报平台建设工作,为充分发挥信访举报问题线索“主渠道”作用奠定了基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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