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宁河区制定《关于对新任职区管领导干部党风廉政教育谈话的实施办法(试行)》
来源: 宁河区纪委 发布日期: 2017-09-28 17:23 [打印]

  为深入落实《宁河区进一步加强党风廉政警示教育工作的实施意见》,进一步强化对新任职区管领导干部的廉政提醒,宁河区于近日制定《关于对新任职区管领导干部党风廉政教育谈话的实施办法(试行)》。

  该办法规定,由区纪委书记对新任职的区管领导干部进行党风廉政教育谈话;谈话方式采取集体谈话与个别谈话相结合的方式,以集体谈话为主;谈话时间由区纪委根据工作重点,不定期举行;廉政教育内容主要为参观市警示教育中心、观看警示教育片、进行全面从严治党知识测试、学习党纪条规等;新任职区管干部签订《区管领导干部廉政承诺书》,摆放在办公室醒目位置;新任职区管干部在党风廉政教育谈话后15日内,撰写一篇心得体会文章,在宁河区纪委微信平台、《好文荐阅》刊物上刊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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