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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实践“四种形态”】谈话“谈”出的“成就感”
来源: 中央纪委监察部网站 发布日期: 2016-05-17 17:45 [打印]

“老郭,现在就群众反映的有关问题与你谈话,你要如实向组织说明情况,并作出书面承诺。如向组织提供虚假情况,掩盖事实,回避问题,一经查实,就要严肃追究党纪政纪责任,你听清楚了吗?”这是去年市委领导和被反映干部的谈话情景,现在回想起来仍历历在目。

“这是反映郭副县长的问题线索,按照问题线索处置要求,建议呈市领导择时与其谈话”。主任将一份谈话资料交给了我,“这是室务会集体研究的处置意见,领导签批同意了,你赶紧做好谈话前的准备。”

我撰写了谈话方案及谈话提纲,请示谈话时间、参加人员等事项,并与县纪委进行了沟通了解,掌握被谈话人的基本情况和反映问题的相关背景资料。

“这些资料我仔细看看,作些深入了解,做到心中有数,再抽半天时间专门进行谈话。”负责这次主谈的市委领导高度重视。

“老郭,你首先向组织讲明群众反映你的有关问题。”谈话一开始,市委领导就开门见山,直奔主题。

针对群众反映的问题,老郭向组织说明了他在任县财政局长期间存在的违规拨付资金等问题。

谈话领导语重心长地对违规问题进行了告诫提醒,并要求郭副县长写出深刻检讨。

陪同谈话的市纪委分管领导紧追不舍,继续问道:“你认为是否还存在其他方面问题,特别是十八大后,是否存在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和‘四风’问题?”

“十八大之前,请吃、吃请等时有参加,也存在超标准接待和搭公车办私事的问题,但十八大后,我严格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至今没再发生新的问题。”老郭承诺,“我一定虚心接受群众的监督和批评,认真学习并对照《党章》和《准则》《条例》,严格要求自己。”

面对市委、市纪委领导直截了当的点明问题,不留情面的批评教育,语重心长的告诫提醒,真正红了脸、出了汗。

“我承诺,关于群众反映我的问题,这次谈话我已经向组织讲清楚了,如有隐瞒,愿以违反党的政治纪律,接受组织的加重处理。”谈话结束后,老郭在谈话笔录上郑重地写下承诺。

3个月后,我和同事到郭副县长的单位进行回访。“很感谢你们今天能过来找我谈心。几个月来,我一直在反省自己,同时也在不断学习,努力改进工作作风,提升工作水平,要做政治上的明白人、经济上的清白人、作风上的带头人。”郭副县长一边说着,一边从抽屉拿出一张收据递给我们,原来是他向市纪委廉政专户“主动上缴违规收受礼金1.3万元”的收据。

【执纪者说】

这件事让我感触颇深,原来谈话可以谈出这样的效果。比起将一名干部送进监狱,及时挽救一名党员干部让人更有“成就感”。纪检干部不只是“利剑”,而是可以成为治病救人的“好医生”。(山西省长治市纪委第一纪检监察室 方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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