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设为首页 ] [ 加入收藏 ] 简体 繁体 
 
 
您当前的位置 :廉政聚焦 > 反腐论坛 正文
 
在探索实践中 推动落实“四种形态”
来源: 中国纪检监察报 发布日期: 2016-07-05 17:13 [打印]

2015年下半年以来,我们按照中央纪委有关部署要求,经报请省委“五人小组”研究同意,在省纪委机关和13个各级各类单位开展了进一步深化“三转”、实践“四种形态”、落实“挺纪在前”要求的试行工作。试行中我们坚持问题导向,深入学思践悟,在转变思想观念、调整工作职责、转变执纪方式、优化业务流程、健全工作机制以及作风能力建设等方面,获得了一些新感悟,取得了一些实践和制度的初步成果。

深入学习思考,深化认识感悟。实践“四种形态”,实现挺纪在前,是党中央和中央纪委适应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新形势需要作出的新部署、新要求,是纪律检查工作的一次重大转型和深刻变革。从工作层面看,落实好这一部署要求,要凝聚纪律建设的整体合力,把党委的主体责任、纪委的监督责任、党委各部门及相关机关的工作责任落细落实,同时强化相关工作机制保障,把各方面责任捆绑起来,构建起党委、纪委和党委各部门相互协调、同向发力,合力抓纪律建设的工作格局。要树立正确的监督执纪政绩观,摒弃“违纪只是小节、贪腐才立案审查”的惯性思维和工作套路,强化“查办大案要案是成绩、抓早抓小抓好预防更是成绩”的价值取向,防止和纠正把全面从严治党简单理解为处理少数严重违纪违法干部、把纪律检查局限于查办重大案件、把提高执纪水平等同于把案子“吃干榨尽”等思想倾向,清除落实“四种形态”的认识误区和思想障碍。要进一步深化纪委自身“三转”。一方面要按照党章确定的职责定位,全面开展监督执纪问责,充分运用“四种形态”,做到既拔“烂树”又治“病树”,更要管护“森林”;另一方面完善信访、巡视、纪检监察、党风政风、案件管理、案件审理等部门间的工作衔接,避免交叉重复、多头管理,提高工作效能。要优化纪律审查工作流程。作为纪委机关的核心业务工作,纪律审查主要是围绕问题线索处理这一主线展开的。从完善工作机制上落实“四种形态”、实现纪挺在前,必须从完善受理分流、处置建议、集体排查、调查核实、审理把关、处分执行及移送司法等各环节工作规程、明确工作时限入手,调整和优化问题线索处理工作流程,提高纪律审查规范化水平。要加强监督执纪能力建设,深入领会和准确把握实践“四种形态”、实现挺纪在前的精神要义和工作要求,着力提高纪检监察干部及时发现违纪问题、正确运用抓早抓小方法、准确适用党纪党规的能力,提升监督执纪的能力和水平。

坚持立行立改,在探索中完善提高。试行中我们认真查找现实工作状态与实践“四种形态”、实现挺纪在前要求不符合、不适应的突出问题和薄弱环节,对悟透看准的事情马上改、立即干,推动形成纪律建设工作合力。省纪委在总结提炼试行工作成果基础上,代省委研究制定《关于落实把纪律挺在前面要求的意见》,围绕构建党委主导、书记主责、纪委监督、党委部门和有关机关协同的纪律建设工作格局,逐项列出党委、纪委和党委有关部门责任清单,同时就建立健全协调保障机制作出具体明确规定。省委“深改办”将落实省委《意见》纳入今年全省深化纪检体制改革重要举措,加紧督促推进。优化问题线索处理工作流程。我们突出重点环节,本着规范与效率相统一的要求,明确规范受理、分流、处理、督办各环节工作规程,要求将所有问题线索纳入处置流程,从纪律层面全面进行梳理,严格按五类标准分类处置,运用“四种形态”处理各类违纪行为,从而在纪律审查各环节的操作层面上,将挺纪在前要求落到实处。经过反复研讨和实践推演,研究制定了《委厅机关处理问题线索工作流程》,并绘制《流程图》,印发省纪委机关各部门实施。调整内设机构工作职能。根据聚焦监督执纪问责、全面运用“四种形态”、优化线索处理工作流程、提高执纪工作效能的实际需要,按照“做大”信访、“做强”案件监管、“做全”纪检监察、“做优”案件审理、强化科技支撑等要求,经报请中央纪委组织部同意,并由省编制办专文批复,对机关各内设机构部分工作职责进行了必要调整,新增了有关工作任务,部分职责调整了承办部门。选优配强内设机构负责人。根据职能调整后各部门工作需要,本着人由事定、人岗匹配原则,对部分内设机构负责人及工作人员进行调整。我们以省纪委机关的应有视野,在更大范围内统筹选配干部,从优秀的县委书记中比选党风政风监督室主任,从优秀的设区市党委组织部负责人中比选组织部长,从省直机关比选办公厅主任,内设机构负责人的年龄、专长、来源结构明显改善。加强监督执纪能力建设。结合学习贯彻“一《准则》、两《条例》”,加大培训力度,围绕实践“四种形态”、实现纪挺在前开展务虚研讨,着力提高纪检干部及时发现违纪问题线索、正确运用抓早抓小方法、准确适用党纪党规、实践好“四种形态”的能力。针对省直机关这一监督执纪薄弱环节,紧跟中央纪委改革进程,通过整合资源、内部挖潜、盘活存量、调整结构,实现了省一级派驻机构全覆盖,同时着力推进派驻监督转型升级,省直派驻监督能力明显提升。

我省试行工作的成果只是初步的,相关探索实践还在深入进行之中。下一步,我们将协助省委建立纪律建设齐抓共管相关机制,研究制定纪律审查适用“四种形态”实施办法,调整优化工作考评体系,加快建设“监督执纪信息平台”和“党员干部涉纪信息数据库”,进一步用好试行工作成果。在抓好省纪委机关的同时,还将部署各项改革下半年向市、县纪委全面铺开,推动市、县纪委落实“四种形态”、实现挺纪在前各项要求向基层延伸,促进全省纪律审查工作水平实现较大提升。(作者:周泽民 系江西省委常委、省纪委书记)

版权所有:天津市纪委市监察局 技术支持:北方网

网站标识码:1200000037 津ICP备10003376号

网站地图 使用帮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