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红桥区组织多层面学思践悟“四种形态”
来源: 红桥纪检监察网 发布日期: 2015-12-10 17:22 [打印]

日前,红桥区组织多个层面认真学习贯彻王岐山书记在福建调研时的讲话精神,深刻领会、准确把握“四种形态”重大意义和丰富内涵。通过开展集中导学、业余自学,座谈交流、撰写体会等活动,引导全区党员干部进一步加深对“四种形态”的理解认识,促进各级党委纪委正确把握运用好监督执纪“四种形态”。

一是区委书记主持常委会带头学。区委书记张泉芬亲自主持召开区委常委会,结合学习贯彻姚增科同志在红桥区调研时的讲话精神和批示要求,认真学习了《挺纪在前的理论创新和行动指南》等五篇文章。区委常委会进一步统一思想、凝聚共识,明确了要扛起监督执纪“四种形态”的主体责任,既要选准用好干部,也要把干部管严看住,使批评教育、组织处理、纪律处分等成为管党治党的常规措施,切实落实全面从严治党的政治责任。

二是组织区纪委机关干部集中学。及时召开区纪委常委会认真学习研讨,原原本本研读五篇文章,进一步深化了对“四种形态”的认识,更加明确了要围绕“四种形态”,全面履行党章赋予的职责,把监督执纪问责做深做细做实,在线索处置、立案审查、执纪审理、纪律处分等工作的全过程、各环节,都要挺纪在前。机关党支部组织全体党员干部围绕“用什么执纪、为什么监督”开展学习讨论活动,加深对“四种形态”的理解认识。

三是组织基层党委纪委撰写体会。区纪委及时向全区党组织下发《关于学思践悟“四种形态”重点学习体会文章的通知》,组织基层党委书记和纪委书记认真学习贯彻、把握运用“四种形态”,撰写学习体会,督促基层党委深化主责意识,用好批评教育、组织处理、纪律处分等党章规定的管党治党措施。同时,督促基层纪委冲着管住纪律的方向去深化“三转”,既用纪律丈量全体党员,又用纪律盯紧“关键少数”。

四是借助各类载体进行广泛宣传。充分运用区内媒体、政务网、清风网和廉政短信等载体,结合学习宣传新修订的《廉洁自律准则》和《纪律处分条例》,大力宣传中央提出“四种形态”重要论述的重大意义和深刻内涵,引导广大党员干部时刻将纪律规矩的“底线”记于心,将理想道德的“高线”践于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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