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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国土房管局制定《关于运用“四种形态”监督执纪的实施办法》
来源: 驻市国土房管局纪检组 发布日期: 2016-04-15 15:39 [打印]

  为进一步使监督执纪“四种形态”在基层实践中落实落细,市国土房管局结合工作实际,制定了《关于运用“四种形态”监督执纪的实施办法》六章二十四条。《实施办法》逐一明晰了“四种形态”适用的处理方式,明确了责任主体,规范了运用“四种形态”处置问题线索的程序要求,并且从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清单,建立健全国土房管教育预防、问题发现、制约问责、监督检查等机制方面做出规定。将运用“四种形态”监督执纪作为检验落实主体责任和监督责任的重要依据和考核指标,每半年进行一次检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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