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设为首页 ] [ 加入收藏 ] 简体 繁体 
 
 
您当前的位置 :廉政新闻 > 他山之石 正文
 
【实践“四种形态”】广西:用好纪律“标尺” 实践“四种形态”
来源: 中央纪委监察部网站 发布日期: 2016-05-12 19:11 [打印]

自治区党委书记经常带头为党员领导干部“扯袖子”;层层约谈,专项清查问题线索,用纪律“标尺”量出3600多名轻度逾矩党员干部;500多人被移送司法机关……

咬耳扯袖、红脸出汗成常态,纪律的“尺子”管住党员干部大多数;极少数严重违纪的党员干部被“断崖”重处,极极少数被移送司法机关,形成巨大震慑。

“一把手”抓、抓“一把手”,党委、纪委同频共振,“严在经常”,在广西壮族自治区已蔚然成风。

抓责任:把压力层层传导下去

“贺州一些群众身边的‘四风’和腐败问题还未得到有效遏制,如八步区危旧房改造过程中多个职能部门一把手严重违纪。希望德明同志压实责任、传导压力,切实解决‘两个责任’落实不力问题。”2015年12月,广西专门召开会议听取全区14位市委书记履行主体责任情况,自治区党委书记彭清华毫不留情地点明市委书记们的“短板”……会议尚未结束,不少市委书记已感受到了沉甸甸的责任和压力。

来自基层的广西天峨县八腊乡麻洞村汉尧屯党支部书记吕昌发旁听会议后说,会上都在“揭短”、“亮丑”,深受触动、深感震撼。

广西区党委清醒认识到,“四种形态”为落实全面从严治党提供了科学的路径和方法,都是管党治党的日常工作,需党委切实担当起主体责任,特别是“一把手”更要挂帅出征。

县委书记岗位关键,自治区党委、纪委分片集中约谈了全区100多位县(市、区)委书记。走出会场的柳江县委书记覃建波感叹:“活生生的案例,引人深思,是警示教育,更是对我们党员干部真正的关心和爱护。”

针对巡视发现的问题,2016年2月,彭清华又专门约谈了32家自治区管理国有企业党委书记、董事长、总经理、监事长、纪委书记,就落实巡视整改措施、落实“两个责任”、推进国有企业健康发展提出要求。

层层约谈,责任一级级压实。玉林市探索推行了“双重约谈”机制,由市委书记和市纪委书记共同约谈县(市、区)党委、纪委主要负责人和市直部门党组负责人。梧州市制定约谈领导干部暂行办法,根据问题内容的不同,采取常规约谈、提醒约谈和告诫约谈等方式,由市委书记等市领导分别约谈。

对履行主体责任不力的,广西坚持责任考核“兑硬现”,责任追究“执硬纪”,通过用好问责任这条“牛鞭子”,确保责任的刚性落实。南宁高新区党工委原书记黄润斌,防城港市防城区区委原书记莫小林,金秀瑶族自治县县委原书记韦佑江等,都曾因履行主体责任不力或下属单位发生严重违纪案件等,被给予诫勉谈话乃至免职的问责处理。

治“病树”:层层守住防线

“一些严重违纪违规的党员干部,往往都是从小节不守、小错不改,进而破坏规矩、违反纪律开始的,如果组织上及时发现,用好批评和自我批评这个武器,经常‘咬耳扯袖’、‘红脸出汗’,让他们及时自醒、自警、自纠,不至于走向违法犯罪的深渊。”彭清华认为。

在自治区党委主要领导以身作则带动下,“咬耳扯袖”、“红脸出汗”已成各级党组织负责同志的经常性工作。

对踩踏“红线”者,广西各地坚持动辄则咎,用轻处分和组织处理手段,精准发力,一道一道守住防线, 防止党员干部由违纪跌入违法犯罪的深渊。

广西上林县副县长、公安局长白幼明,县公安局政委黄红元在高考期间安保工作中,工作失职、擅离职守,严重影响了县委、县政府及时、妥善处理突发事件的效果。南宁市委按照相关规定,免去白幼明、黄红元相关职务。

都安瑶族自治县科技局局长潘康生以“联系食用菌项目事宜”、“与葡萄酒研究所联系项目有关事宜”、“联系科技特派员事宜”、“联系协调富民强县项目”等事由,报销车辆通行费、差旅费和油费共计4348元,并先后10次使用单位公车加油卡给其私家车加油,费用共计2429.26元。2016年1月,潘康生受到党内警告处分。

“以往只注重查大案要案,对违纪的‘小枝小节’有时会养着放着,现在执纪理念和方式方法都有了重大变化,对一些苗头性、倾向性问题,早提醒、早纠正,决不对小错视而不见,等同志犯了大错再算总账。”自治区纪委第八纪检监察室主任徐波说。

据介绍,之前,由于执纪理念不及时转换,造成问题线索积压严重,除自治区纪委本级外,市、县纪委也较普遍,个别地方的问题线索甚至积压多年或长期积压。

针对这一现象,自治区纪委在全区开展问题线索专项清理工作,对反映领导干部问题线索进行大起底,严格按照5类线索处置方式提出处置意见。市、县纪委也参照自治区的做法,开展问题线索大清理。据统计,自治区纪委本级清理排查党员领导干部问题线索涉及961人,其中区管领导干部595人,经分析研究对461人进行了谈话或函询处理,广大干部受到了警示教育,部分干部的问题得到了澄清。

对严重违纪的干部,通过采取党纪政纪重处分、作出重大职务调整等方式,当头棒喝。

“自治区法制办原主任林日华,严重违反政治规矩和组织纪律,利用职务上的便利谋取私利;对自治区法制办公室套取财政资金、违规设立‘小金库’问题负有主要责任,给予其开除党籍处分,按副主任科员安排工作……”2015年10月30日,广西纪检监察网公布了自治区法制办原主任林日华“断崖式”处理的结果,引起广泛关注。

2015年至今年3月底,广西运用监督执纪第一、二、三形态处理7802人,占“四种形态”处理人数93.4%。

“拔烂树”:力度不减节奏不变

对那些经不断提醒挽救不奏效,最终走向违纪违法道路的党员,出重拳、下猛药。

据统计,2015年,广西共立案6285件、处分6051人,同比增长48.7%、43.7%。其中,移送司法机关549人,包括自治区林业厅原厅长陈秋华、自治区司法厅原副厅长梁振林、广西新华书店集团原董事长黄健、广西有色金属集团原董事长李阳通、自治区安监局原副局长李仕庆、德保县委原书记谢德强等一批严重违纪违法案件。

2016年,自治区纪委延续惩治腐败高压态势,1至3月,广西共立案5298件,处分1194人。其中,自治区纪委立案12件,同比增长50%。

实践“四种形态”,推动全区党员干部作风出现新变化。“责任意识更强了,遵规守纪、依法办事的观念更强了,服务群众、接受群众监督的意识也更强了。”玉林市副市长邓长球对此深有感触。

点滴进步发生在群众身边,记在群众心底。同时,纪检监察干部深刻感觉到,“四种形态”对执纪要求更高了、监督的责任更重了。

兴业县委常委、县纪委书记刘勇认为,“咬耳扯袖、红脸出汗、党纪轻处分和组织处理”等目前还缺乏完善的配套制度。为此,刘勇认为,在运用监督执纪“四种形态”时,要强调出于公心,不掺个人杂念,同时要提高执纪的能力和水平;要研究制定运用“四种形态”更加具体、更具操作性的措施和制度。(广西壮族自治区纪委)

版权所有:天津市纪委市监察局 技术支持:北方网

网站标识码:1200000037 津ICP备10003376号

网站地图 使用帮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