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天津市纪委《关于结合“两学一做”学习教育实行“亮证上岗”制度的通知》要求,蓟县纪委召开全体党员会议,认真学习通知原文,重申“学、查、做”内容,提出率先在县纪委机关内部佩戴“共产党员”徽章上岗的工作要求,严明“三个必戴”和对不按要求佩戴的同志,一经发现,由主管领导对其谈话进行思想教育的纪律规定。徽章的造型是一面迎风飘扬的鲜红党旗,标有明黄色“共产党员”的字样,红黄交辉,成为县纪委机关一道亮丽的风景。通过“亮证上岗”,进一步强化了党员意识,树立了党员形象,增强了争做“四讲四有”合格党员的思想自觉和行动自觉。同志们纷纷表示,挺在胸前的不仅仅是一枚小小的徽章,更是作为党员的荣誉和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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