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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实践“四种形态”】四川:惩治挽救于“已然” 教育防范于“未然”
来源: 中央纪委监察部网站 发布日期: 2016-07-18 17:39 [打印]

今年上半年,谈话函询8851人(次),给予党纪轻处分或组织处理4389人,给予党纪重处分或重大职务调整1096人,移送司法机关181人。四川纪检监察机关高举纪律戒尺,积极运用监督执纪“四种形态”,拧紧纪律发条,深入推进全面从严治党,努力构建风清气正的政治生态。

一寸不让严明纪律

今年年初,四川省委书记王东明对全省21个市(州)委书记进行党风廉政建设集体约谈,明确指出,要严格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牢记“严是爱、宽是害”,把干部日常管理放在更加重要位置,全面把握监督执纪“四种形态”,把纪律挺在前面。

全省各级纪检监察机关突出执纪特色,改变以大案要案论英雄的思维定势,把工作重心从“盯违法”向“盯违纪”转变。成都市龙泉驿区柏合镇爱国村党支部书记冯端富违规发放福利,受到党内警告处分;攀枝花市西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党组成员、副局长郭玉树违规收受礼品礼金,受到党内警告处分;眉山市洪雅县槽渔滩镇青江村党支部书记李成玉违规公款吃喝,受到党内严重警告处分……直击问题、决不留情、及时查处,公开曝光,这在四川已成常态。

咬耳扯袖常态提醒

“感谢组织在我最危险的时刻将我拉了回来,给了我改过自新的机会!”近日,针对信访举报、监督检查和纪律审查中发现的问题,成都市纪委派驻市国土资源局纪检组对市国土资源局9名同志进行了约谈,涉及利用职权为亲属承揽业务、履行“一岗双责”不到位等问题。接受约谈的同志主动说清自己的问题后,如释重负。

四川各级纪检监察机关运用诫勉谈话、函询和约谈等方式,不断加强日常监督管理,对游走在违纪边缘的党员干部“猛击一掌”,做到早提醒、早纠正,让咬耳扯袖、红脸出汗成为常态。2016年上半年,四川全省纪检监察机关谈话函询或要求在民主生活会上作说明的8851人(次),给予党纪轻处分或组织处理4389人,给予党纪重处分或重大职务调整1096人,开除党籍并移送司法机关181人,分别占“四种形态”的61%、30.2%、7.6%、1.2%,处置结构更趋合理。“这表明‘四种形态’在实践中得到了较好运用,及时发现和处理苗头性问题能力不断增强,抓早抓小、动辄则咎进一步落实。”四川省纪委相关负责同志说。

重拳惩处“极极少数”

近年来,四川省纪委出台《反映领导干部问题线索管理规定》等制度,建立完善动态管理机制,对问题线索大起底,严格按照拟立案、初核、谈话函询、暂存、了结“五类标准”,对反映领导干部的问题线索进行规范处置。去年以来,共处置问题线索39968件。同时,四川省纪委按照中央纪委和省委的有关精神,主动作为,研究制定出台在纪律审查中准确适用“四种形态”的指导意见,逐一界定了纪律审查中“四种形态”的适用情形、处理方式等,为严格、准确适用“四种形态”,规范监督执纪行为,提供了基本遵循。

对严重违纪涉嫌违法的“极极少数”,四川省委立场坚定,态度坚决,毫不手软,形成并保持高压态势。成都市委副书记李昆学,绵阳市委常委、常务副市长李炜等一批“老虎”相继落马。去年以来,全省各级纪检监察机关共立案46228件,其中市厅级干部196人、县处级干部1847人。

典型案例警钟长鸣

四川既坚持惩前毖后、宽严相济,惩治挽救于“已然”,又做到纪挺法前、抓早抓小,教育防范于“未然”。通过层层设置防线,逐级监管处置,严格要求和关心爱护相统一,真正体现“全面”和“从严”。省纪委在加大监督执纪问责力度的同时,注重精准施教,用身边事教育身边人,以案促教,以案明纪。

近年来,四川省纪委制发警示教育片2万余张、《忏悔实录》读本17.4万册,作为党员干部经常性教育教材,免费发放至全省各级党组织。抓住领导干部任前、节前、事前等关键节点,组织1597家单位9.2万余名干部到省法纪教育基地接受教育。开展全省党员集中学习宣传《中国共产党廉洁自律准则》《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活动,举办组织370场电视竞赛,覆盖全省460余万党员,进一步强化了党员干部遵规守纪意识。(四川省纪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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