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武清:以“四新”出奇招 全面履行监督执纪问责职能
来源: 武清区纪委 发布日期: 2016-08-16 15:39 [打印]

  今年以来,在市纪委和区委的坚强领导下,武清区纪委聚焦中心任务,突出主责主业,推动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取得了新进展、新成效。

  “谈”出主体责任新动作。区纪委制作了《武清区纪委委托主体责任人谈话核实有关领导干部问题线索交办函》,采取“四种形态+两步走”模式,委托区级领导、镇街委局党委主要负责同志谈话核实问题线索2批10人。通过谈话核实问题线索,各级党组织层层压实主体责任、第一责任人的责任,不当“旁观者”,形成了管党治党强大合力;被谈话人积极配合组织调查核实问题,有问题的如实交代,没有问题的也举一反三,对自身工作生活细节进行了深刻反省,引以为戒。

  “读”出“两规”新做法。今年5月在纪律审查过程中发现大王古庄镇韩指挥营村原村委会主任、代理党支部书记郭俊华存在虚报冒领征地补偿款问题,数额巨大,涉嫌严重违纪。经区委同意并报市纪委批准,对郭俊华采取“两规”措施。由于被审查对象文化水平低,采取宣读《党章》《条例》和其本人《入党志愿书》的方式,唤醒党章党规党纪意识,帮助其反省自身违纪问题,促使其主动交代,经过6天的工作,郭俊华不仅如实交代了自身问题,并举报他人违纪违法事实。目前此案已顺利移交公安机关。

  “讲”出警示教育新模式。制定下发了《武清区纪委监察局谈话提醒制度》,对存在苗头性、倾向性问题的党员领导干部及时进行提醒告诫。区委常委、区纪委书记原清同志带头加强廉政提醒和警示教育,先后对100余名新任职处级领导干部、190余名国有企业负责人及中层干部等进行了集体廉政谈话,将近几年查办的典型案件,以及中央纪委、市纪委下发的案例通报、警示教育专题片等穿插其中,结合《廉洁自律准则》《纪律处分条例》等党规党纪,对不同类型的人员,有针对性地进行宣讲,开展警示谈话。

  “定”出纪检干部新要求。制定《纪检监察干部“七要七不准”》,将“六大纪律”与纪检监察工作实际有机结合,从要严守政治纪律,坚定理想信念,在任何时候、任何情况下都要对党忠诚,不准发表与党中央路线方针政策、市委决策部署相违背的言论;要严守廉洁纪律,守得住清贫、耐得住寂寞、挡得住诱惑、管得住小节,不准利用职权和职务上的影响谋取不正当利益等七个方面对纪检监察干部提出严格纪律要求,为更好地监督执纪问责奠定坚实基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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