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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把握运用监督执纪“四种形态” 把好“四道关口”
来源: 中国纪检监察报 发布日期: 2016-11-21 15:55 [打印]

“作为落实主体责任的第一责任人,你千万不能当老好人!要跟抓工程质量一样抓党风廉洁建设……”前不久,广东省广州市纪委副书记柯珠军在约谈广州市建筑集团有限公司党委书记、董事长贺全龙时这样说。因其下属公司发生系列窝案,贺全龙从业30多年来首次被纪委“请喝茶”,额头不时冒出汗珠。他表示:“触动很大,教训很深刻,回去马上落实整改。”

贺全龙的经历是广东践行“四种形态”、督促落实主体责任的一个缩影。十八大以来,该省持续保持惩治腐败、狠纠“四风”的高压态势。

“运用好监督执纪‘四种形态’,知易行难,需要落细落小,多积尺寸之功。”广东省委常委、省纪委书记黄先耀表示。

把握运用监督执纪“四种形态”,推动全面从严治党不断向纵深发展,广东一直在路上。

从狠抓主体责任落实开始

践行“四种形态”,从狠抓从严治党主体责任落实开始。广东连续15年举办全省党纪政纪法纪教育培训班,在今年的培训班上,省委主要领导为全省400多名厅、处级一把手作《中国共产党地方委员会工作条例》《中国共产党党组工作条例(试行)》专题辅导;从2013年起,广东连续3年对新提任省管厅级领导干部开展集体廉政谈话,要求领导干部带头履行责任,形成强烈的示范效应。

广东实行主体责任清单制度,实现责任的具体化、程序化、制度化。省纪委2014年印发《关于落实党委主体责任和纪委监督责任的意见》,列出主体责任清单。2015年印发《关于细化主体责任强化责任追究的通知》,把党组织、一把手和班子成员的主体责任进一步细化为15个方面、60项具体责任。全省有72家省直单位和21个地级以上市均制定实施主体责任清单制度。

除了列清单,广东还探索实践用信息化手段推动党委落实主体责任。10月17日,该省召开全省推动落实主体责任工作交流会,要求全省纪检监察机关要积极利用信息化手段推动各级党组织落实主体责任,利用信息化手段即时告之主体责任是什么,履行责任该干什么,不履行责任后果是什么,使主体责任一目了然。据了解,该系统具有智能定制任务、在线量化评估、自动提醒预警等功能,初步构建起“责任明确、过程留痕、动态监督、预警提醒、同步督办”的信息化监督体系。这一系统的运行,有效解决少数领导干部“不会抓、不想抓、不敢抓”的问题。

与此同时,该省还充分利用问责这个“杀手锏”,对典型问题通报曝光,做到有权必有责、失责必追究,以主体责任的层层落实推进监督执纪“四种形态”落地生根。2014年1月至今年8月,全省共问责领导班子151个、领导干部1792人(厅级干部33人),给予党纪政纪处分915人。去年以来,点名道姓曝光30多起典型案件,其中,云浮市云安区委原书记黄某因管辖范围内收送红包问题突出,被免去区委书记、区人大常委会主任职务,按正处级非领导职务安排工作。

谈话提醒盯住“绝大多数”

“四种形态”是监督执纪的四种手段,重点在第一种形态。广东推行谈话提醒制度,使红脸出汗成为常态,加强党组织对党员干部的日常教育监督。

为防止谈话提醒不规范、被滥用,广东不断完善谈话提醒制度。2015年印发《关于开展谈话提醒构建抓早抓小工作机制的通知》,逐步推行谈话提醒工作。2016年设计谈话提醒“两个表格”,定期分析和通报全省谈话情况;印发《谈话提醒工作有关问题解答》,进一步明确谈话要聚焦执行“六项纪律”、履行“两个责任”方面的苗头性倾向性问题和其他需要注意的问题。全省有10个地级以上市制定了实践“四种形态”指导意见,21个地级市和23家省直机关制定了实践第一种形态实施细则。

广东省委带头,以上率下开展谈话提醒活动。省委主要负责同志围绕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以及其他工作中发现的苗头性、倾向性问题开展谈话提醒。今年第三季度,该省有33名在职省级领导干部开展了谈话提醒,共谈话提醒202人次,其中黄先耀谈话提醒29人次。

在省委的带动下,广东各级党组织和领导干部紧随其后,把谈话提醒作为对党员干部日常监管的重要手段,立足抓早抓小。

广州市制定《落实从严治党主体责任约谈一把手制度》,明确规定约谈主体为市委书记、市纪委书记,约谈对象为各区(市)直局级以上单位党政一把手和党委(党工委、党组)领导班子成员。今年6至9月,广东省委常委、广州市委书记任学锋分两批次逐一约谈了从化区委等单位6名党政主要负责同志;中山市委书记围绕主体责任落实和其他工作中发现的问题,上半年已谈话提醒14名有倾向性、苗头性问题的处级干部,有效防止小问题变成大错误。

据悉,今年第三季度,广东共有10035名县处级以上领导干部开展了谈话提醒,共对直接管理或分管的党员干部谈话提醒42360人次。

为了避免谈话提醒“一谈了之”,广东特别加强了对谈话提醒工作的督查,并在谈话提醒结果运用方面进行了有益探索。广州市对谈话提醒后仍然顶风违纪的从重或加重处理,将谈话提醒情况作为干部使用评价、年终考核、评优评先的重要依据;清远市将诫勉谈话记录列入党员干部廉洁档案。

零容忍惩治“极少数”

严惩严重违纪行为是“四种形态”的最后一道关口。当前形势下,不断巩固“不敢腐”的压倒性态势,就能为前三种形态的落地打下坚实基础。

十八大以来,广东立案查处的省管干部覆盖了全省21个地级以上市,地级以上市查处的市管干部基本覆盖了所辖县(市、区);共立案厅级干部426人,办结400人。经过连续几年的高压反腐,全省信访举报量在前几年的基础上,今年开始出现大幅下降,1至9月全省信访举报同比下降14.6%,同时零容忍惩治腐败的力度丝毫不减,今年1至9月,全省纪检监察机关立案13695件,其中涉及厅级干部113人。

“打虎”零容忍,“拍蝇”不放松。今年以来,广东着力查处群众身边的腐败问题,1至8月,共排查农村基层党员、干部违纪违法线索30383条,制定出台《关于加强扶贫领域监督执纪问责工作的意见》,查处扶贫领域违纪违法案件268件。

十八大以来,广东查处的所有违纪违法案件中,移送司法机关的只占6%左右。今年1至9月,给予党纪政纪处分的人中,运用后三种形态作出处理的人数分别占总处分人数的60.4%、34.0%和5.6%。(记者:王景喜 罗有远 通讯员:姚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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