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津市河东区深入贯彻落实全市不作为不担当问题专项治理工作部署推动会精神,紧密结合河东实际,出台多项长效机制,把专项治理推向深入、落到实处。
一是制定《河东区处级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综合分析研判实施意见》,着力分析干部干事创业的精神状态、担当尽责的工作表现、主动作为的工作成效,切实解决“干多干少、干好干坏一个样”问题;
二是修订《河东区处级领导班子、领导干部考核办法》,把治理不作为不担当问题作为年中、年度考核的重要内容和评优评先、考察使用的重要参考;
三是加大干部交流力度,出台《关于进一步加强河东区处科级干部交流轮岗工作的意见》,坚持事业优先的原则,加大干部交流力度,防止庸懒散浮拖,增强队伍活力;
四是建立容错纠错机制,鼓励支持想作为、敢作为、善作为,制定《河东区党员干部容错免责实施办法》,按照“三个区分开来”原则,确定了容错免责情形,对勇于担当、敢于作为的党员干部,改革创新未达到预期效果或在工作中出现失误,未造成重大责任事故和恶劣影响,没有为自己、他人和单位谋取私利的,经认定后予以容错免责,最大限度调动和保护干部队伍积极性;
五是在全区开展敢作为勇担当楷模评选活动,树立先进典型,形成正向激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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