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驻市委组织部纪检组传达学习市第十一次党代会精神
来源: 驻市委组织部纪检组 发布日期: 2017-06-05 17:45 [打印]

  5月27日上午,驻市委组织部纪检组组织专题学习,认真传达市第十一次党代会精神,学习李鸿忠同志代表中共天津市第十届委员会所作的报告和中共天津市第十届纪律检查委员会工作报告。大家一致认为,市委报告以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和治国理政新理念新思想新战略为指导,深入贯彻党中央决策部署,全面总结了市第十次党代会以来的工作,描绘了未来五年天津发展的宏伟蓝图,对坚定不移推进全面从严治党提出明确要求,是指导今后五年全市各项工作的行动纲领,对于更加紧密地团结在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周围,高举旗帜,维护核心,忠诚担当,创新竞进,全面建成高质量小康社会,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大都市,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市纪委工作报告全面总结了十届天津市纪律检查委员会的工作,深刻阐述了六点工作体会,对今后五年工作提出八点建议,是全市各级纪检监察机关做好工作的重要遵循。

  为深入贯彻落实市第十一次党代会精神,市驻市委组织部纪检组结合工作实际,重点做好以下四个方面工作。

  一是提高政治站位,强化“四个意识”。把学习贯彻市第十一次党代会精神与开展“维护核心、铸就忠诚、担当作为、抓实支部”主题教育实践活动、推进“两学一做”学习教育常态化制度化结合起来,组织开展专题讨论,深刻领会市第十一次党代会精神实质,做到深学细悟、学深学透、融会贯通,始终保持高度的政治自觉,站稳政治立场、强化政治担当,坚定的在思想上行动上与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

  二是聚焦主责主业,强化监督执纪问责。落实从严治党、加强党风廉政建设责任,督促驻在部门贯彻执行《关于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的实施意见(试行)》和《天津市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检查考核办法(试行)》,对存在的问题提出整改建议。积极发挥“探头”作用,以驻在部门巡视整改为契机,加大监督力度,确保巡视整改任务落到实处。以驻在部门健全完善财务管理制度为重点开展专项检查,对发现的问题立即通知改正。

  三是加强执纪审查,积极践行监督执纪“四种形态”。认真做好市纪委有关部门转办问题线索核查工作,及时做出处理。从驻在部门工作的特点和实际出发,认真抓好关键节点、关键部门、关键岗位和关键“少数”,把握好“树木”和“森林”的关系。运用好“第一种形态”,严把第一道关,把功夫下在平时,抓早抓小、动辄则咎,让红脸出汗成为常态。

  四是强化守土尽责,做到忠诚干净担当。强化自我监督,自觉接受驻在部门干部的监督,在约束中工作,在监督下做事。认真贯彻执行监督执纪工作规则,落实请示报告等制度,制定完善工作规程和内控机制。严格执行审查纪律和保密纪律,防止“灯下黑”,坚决避免以案谋私、跑风漏气等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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