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津市不作为不担当问题专项治理活动开展以来,市金融局党委以“三个突出”为抓手,不断加大监督问责力度,推动金融系统不作为不担当专项治理取得初步成效。
一是突出重大活动监督。以全国“两会”、“一带一路峰会”等重要节点维稳和国际融资洽谈会会风会纪为抓手,制定了专项治理监督问责方案和负面清单,明确了10类禁止性行为;设立监督检查“流动哨”,深入7个重点维稳场所和融洽会会场,对党员干部担当尽责情况进行现场监督检查,保障了维稳任务和第十届国际融资洽谈会的顺利完成。
二是突出一线窗口服务监督。对群众反映的业务办理拖沓、信息公开不及时、窗口服务打折扣等一线窗口服务单位的问题,用好监督执纪“第一种形态”,对直接责任人责令书面检查和警示提醒113人次,对分管领导约谈24人次。
三是突出高风险点金融业务监督。密切关注不良贷款和金融风险事件背后存在的不作为不担当问题,按照尽职免责、失职追责的原则,对贷前调查、授信审批、贷后管理等环节履职不到位的,严肃追责问责。今年上半年,金融系统查处不作为不担当问题28起,党政纪处分5人,组织处理23人,坚决对不作为不担当问题“开刀问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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