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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地迅速研究部署国家监察体制改革试点工作 强化组织谋划 夯实基础工作
来源: 中国纪检监察报 发布日期: 2017-11-06 09:15 [打印]

  河南省纪委召开常委(扩大)会,研究河南省监察体制改革试点实施方案;10月31日,贵州省纪委召开常委会议,审议《贵州省深化监察体制改革试点实施方案》和《关于成立贵州省深化监察体制改革试点工作小组的建议方案》;11月4日,内蒙古自治区纪委召开全区盟市、旗县(市、区)纪委书记深化国家监察体制改革试点工作培训会议,要求各级纪委全面把握改革节奏和办法,如期完成改革任务。

  深化国家监察体制改革,将试点工作在全国推开,是党的十九大作出的重大决策部署。中央办公厅印发《关于在全国各地推开国家监察体制改革试点方案》后,各地迅速行动起来,深入领会改革精神,强化组织谋划,夯实基础工作,全面研究和部署改革试点工作。

  加强组织领导,确保改革沿着正确方向前进,是试点工作取得成功的关键。新疆维吾尔自治区成立自治区深化监察体制改革试点工作小组,中央政治局委员、自治区党委书记陈全国担任组长。山东省委计划于本月上旬成立深化监察体制改革试点工作小组及其办公室,省纪委已于10月31日向省委提交了《关于成立山东省深化监察体制改革试点工作小组及其办公室的建议》。

  制定符合本地区实际的实施方案,形成便于操作的施工图,成为各地推动改革试点的当务之急。江西起草《江西省深化监察体制改革试点实施方案》,就改革主要任务、总体进度、组织领导等提出了初步意见,制定了改革试点工作时间任务安排表,并已初步协调落实省纪委与省监委合署办公场所。四川也在研究该省实施方案,按照省、市、县三级人代会召开时间节点倒排工期,列出试点工作的时间表和路线图,确保保质保量地完成改革任务。

  开展改革试点,转隶是关键环节。部分地区已经着手摸清涉改部门和人员底数,做好转隶准备工作。福建省纪委正在对全省监察机关、预防腐败局和检察院反贪污贿赂、反渎职侵权、预防职务犯罪部门的人员和职数等进行摸底,为监察体制改革打好基础。

  记者了解到,在中央部署全国推开国家监察体制改革试点之前,部分地区已经先行一步,积极做好各项准备工作。

  今年9月中旬,上海市纪委已成立推进监察体制改革准备工作小组,由市纪委书记担任组长,抽调专人先期开展有关准备工作。目前,上海市纪委正与市人大、市编办、市检察院等有关单位进行沟通联系,研究磋商选举任命程序、编制划转、人员转隶、留置场所设置和用房保障等问题。(记者 张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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