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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重庆吉林陕西四省市党委书记对监察体制改革试点工作进行部署
精准对接中央要求 统筹推进改革试点工作
来源: 中国纪检监察报 发布日期: 2017-11-20 11:24 [打印]

党的十九大对深化国家监察体制改革试点工作进行了部署,改革试点工作启动以来,上海、重庆、吉林、陕西等地精准对接党中央要求,积极组织启动试点工作;党委书记亲自部署谋划改革方案,协调各相关部门,形成改革合力。

近日,中央政治局委员、上海市委书记李强主持召开市委常委会议,研究本市开展国家监察体制改革试点工作。李强要求,必须按照党中央统一部署,全面完成各项试点工作任务,要加强对改革试点工作的组织领导,统筹推进本市改革试点工作,各有关单位要各司其职、协调配合,确保试点工作顺利推进。要同步推进市、区两级试点工作,确保如期完成改革试点任务。上海市纪委于9月中旬成立推进监察体制改革试点准备工作小组,由市纪委书记担任组长,抽调专人先期开展有关准备工作,与市人大、市编办、市检察院等有关单位研究磋商选举任命程序、编制划转、人员转隶、留置场所设置和用房保障等问题。

11月17日,中央政治局委员、重庆市委书记陈敏尔主持召开市委常委会议,传达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审议通过了《重庆市深化国家监察体制改革试点实施方案》,成立深化国家监察体制改革试点工作小组。会议要求,建立监委议事规则、工作规则,对领导体制、线索处置、立案审查、审理及监督管理等关键环节及工作流程进行梳理细化,对监委12项调查措施的使用情形、操作步骤、审批程序等作出具体规定;探索建立执纪监督、执纪审查、案件审理相互协调制约的工作机制,建立集体决策、请示报告、回避、涉案款物管理、借用人员管理等规定,建立打听案件、过问案件、说情干预报告和登记备案制度;加强监察机关与公安、检察、审判机关的沟通协作,建立监察程序与司法程序有序对接、监察机关与司法执法机关相互制衡机制。

11月13日,吉林省委书记巴音朝鲁主持召开省深化监察体制改革试点工作小组第一次会议,听取关于全国推开国家监察体制改革试点工作动员部署电视电话会议精神及本省贯彻落实意见。巴音朝鲁要求,工作小组要加强对试点工作的指导、协调和服务,省纪委要在省委领导下切实担负起组织实施责任,做好机构、职能划转和编制转隶工作。11月17日,巴音朝鲁在省深化监察体制改革试点工作部署电视电话会议上要求,加快完成省、市、县三级监察委员会组建工作,建立党统一领导的反腐败工作机构和监察体系;加强纪检监察机关和执法司法机关统筹协调,做到机构、职数、编制“三个不增加”;加快完成机构设置和人员转隶,明确监察委员会职能职责和权限手段。

11月8日,陕西省委书记胡和平在省纪委调研时提出,要把监察体制改革试点作为当前最重要最紧迫的政治任务切实抓紧抓好。省纪委多次召开书记办公会、专题常委会学习中央精神,研究在全省开展试点工作。省委成立工作小组,由胡和平任组长,成员包括省纪委、省委组织部、省委政法委、省编办、省人大常委会、省检察院等部门同志,工作小组下设办公室,由省委常委、省纪委书记贺荣兼任办公室主任。省纪委成立工作专班,学习借鉴先行试点地区经验,对省市县各级涉及转隶的机构、编制、人员情况等摸底统计,形成改革试点实施方案。11月14日,省委工作小组召开第一次全体会议,省委书记胡和平作出安排部署,审议通过实施方案。(记者:尉承栋)

(参与采写:徐炳文 何清平 董亮 叱骁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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