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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地区实际 狠抓关键环节
江苏、辽宁、江西推动国家监察体制改革试点工作向纵深发展
来源: 中国纪检监察报 发布日期: 2017-11-20 11:24 [打印]

本报讯(记者 尉承栋)连日来,各省市党委、纪委认真学习贯彻全国推开国家监察体制改革试点工作动员部署电视电话会议精神,密切联系本地区实际,牢牢把握关键环节,迅速开展行动,全力推进国家监察体制改革试点工作。

江苏省纪委组织收听收看电视电话会议,认真贯彻落实党中央深化国家监察体制改革的部署要求。省纪委常委会、省纪委书记专题会多次就做好改革准备工作进行专题研究,要求各级纪检机关全面了解检察机关转隶机构、人员情况,研究提出省纪委、监委机关机构设置和人员配置方案,为推动机构整合、人员融合打下基础。对调查措施审批、执纪执法衔接等关键节点进行梳理,为监委成立后有序开展工作做准备。研究明确纪检监察机关与司法执法机关在已立案案件办理衔接、监委调查案件移送起诉、重大异议沟通协调等方面协作机制,形成工作合力。深化执纪监督与执纪审查分设试点,在原有联系省属单位执纪监督部门基础上,筹建新的执纪监督室,开展对设区市日常监督工作的研究,为监委成立后全面做好执纪监督工作提供样板。

辽宁省委书记陈求发高度重视监察体制改革试点工作,上任后到省纪委调研提出,改革试点工作要紧跟党中央要求,积极推进。2017年10月初,省纪委着手开展监察体制改革试点工作调研,省委常委、省纪委书记廖建宇协调省纪委监委办公地点选址工作,派出调研组到浙江、山西学习监察体制改革工作经验;与省委组织部、省检察院等部门对接,对人员编制等情况进行摸底;内设部门研究相关政策,做好纪法衔接制度设计。(下转第二版)(上接第一版)11月12日上午,省纪委召开常委会会议,传达学习贯彻全国推开国家监察体制改革试点工作动员部署电视电话会议精神,研究制定贯彻落实具体措施,研究讨论了《辽宁省推开国家监察体制改革试点工作实施方案》,围绕指导思想、目标任务、实施步骤以及工作要求四个方面进行细化。

江西省委常委、省纪委书记孙新阳主持召开省纪委书记议事会、省纪委常委会专题研究部署监察体制改革试点工作,坚决贯彻党中央决策部署和省委要求,全力攻坚改革试点工作,细致谋划、扎实推进,确保改革各项工作顺利推进。10月下旬,省纪委领导带队赴浙江省纪委学习改革经验,起草《江西省深化监察体制改革试点实施方案》,就改革主要任务、总体进度、组织领导等提出初步意见,制定改革试点工作时间任务安排表,初步协调落实省监委与省纪委合署集中办公场所。11月2日,省纪委组织召开工作小组办公室第一次预备会议,讨论研究了提请成立省深化监察体制改革试点工作小组、搞好相关情况摸底、科学设置内设机构、统筹推进省市县监委组建、规范过渡期监委业务流程、保障监委办公场所等事项。

(参与采写:周欣 孙权 韩逢华 李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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