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红桥区监察委员会挂牌成立
来源: 红桥区纪委 发布日期: 2018-01-11 11:38 [打印]

  2018年1月11日上午9时,天津市红桥区委机关门前,区委书记曲孝丽和区人大常委会主任高树彬在掌声中合力拉开红绸,“红桥区监察委员会”白底黑字的崭新牌匾映入众人眼帘,红桥区监察委员会正式挂牌成立。区委副书记、区长袁家健,区政协主席杨焕,区委常委、区纪委书记、区监察委主任张金刚参加揭牌。

  挂牌前一天,红桥区第十七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三次会议上选举张金刚为区监察委员会主任;根据区监察委员会主任张金刚的提名,区人大常委会还任命了区监察委员会的3名副主任和3名委员。

  截至目前,红桥区监察委员会机构设置、人员转隶、固定资产及问题线索移交、办公用房安排等工作业已完成,新成立的区监察委员会与区纪委合署办公。

  国家监察体制改革,是事关全局的重大政治体制改革。落实深化国家监察体制改革试点工作,是学习宣传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的具体举措,也是践行“四个意识”的重要检验。试点工作开展以来,红桥区委始终坚持高站位推动、超前谋划、靠前指挥,第一时间成立深化监察体制改革试点工作小组,制定详细的实施方案,明确时间表、路线图,把握关键环节,倒排工期,严格按照有关程序和工作规范开展工作。区委书记曲孝丽站在改革第一线,当好“施工队长”,亲自审定、亲自协调、亲自督办,9次作出工作批示,4次召开会议听取汇报,现场督察办公、办案场所落实情况。红桥区纪委负起专责,牢牢牵住转隶这个“牛鼻子”,以“工匠”心思谋划实施。区纪委书记、区监察委员会主任张金刚牵头制定改革重点任务清单,要求责任到人,挂图作战,亲自与涉改人员一对一谈话,迅速摸清底数,确保思想转隶。转隶人员到位后,立即召开干部大会讲授转隶“第一课”,及时系好纪律规矩的第一颗“扣子”。区政府、区人大常委会、区委组织部、区检察院等有关单位在改革中坚持讲政治、顾大局,在人员编制、办公场所、经费保障等问题上跟紧靠上,千方百计协调解决,最大力度体现对改革的支持,凝聚改革强大合力。

  按照机构、职数、编制“三个不增加”要求,结合机构划转情况,红桥区纪委监察委现有内设机构13个,监督执纪部门由改革前的6个增加至改革后的10个,机构数、编制数分别占总数的76.9%、78.79%;转隶人员19人,已于去年12月28日全部到岗。目前,区纪委区监察委执纪监督、审查调查一线干部38人,占全体人员总数的79.2%,工作力量进一步向主责主业聚焦。监察对象增至13500余人,约为改革前的4倍,对辖区内所有行使公权力的公职人员实现监察全覆盖。

  新当选的区监察委员会主任张金刚表示,担任红桥区首任监察委主任使命光荣、责任重大,有压力更有动力。今后的工作中,将牢牢抓住加强党对反腐败工作统一领导这个根本,忠诚履行监督、调查、处置职责,坚持无禁区、全覆盖、零容忍,重遏制、强高压、长震慑,进一步加大工作力度,积极探索运用调查手段,严格规范权力行使,形成区委统一领导、纪检监察专责监督、部门各负其责、全社会共同参与的反腐败工作格局,确保惩治腐败力度不减,推动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向纵深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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