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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进一步严明纪律确保清廉过端午的通知
来源: 市纪委 发布日期: 2014-05-30 15:44 [打印]

  各区县纪委监察局,市纪委市监察局各派驻机构:

  端午将至,为持之以恒抓好中央八项规定精神贯彻落实,切实巩固纠正“四风”成果,确保节日期间风清气正,现就有关问题通知如下:

  广大党员干部要强化组织意识和纪律观念,严禁用公款购买赠送粽子等节礼,严禁公款吃喝、公款旅游、公车私用,严禁出入私人会所,严禁滥发津贴、补贴、奖金和实物,严禁婚丧嫁娶大操大办、借机敛财。各级党委(党组)要严格履行主体责任,各级领导干部特别是主要领导干部要以身作则,带头严格遵守各项纪律要求,加强对干部队伍的教育管理。各级纪检监察机关要严格执纪,加大监督检查力度,严肃查处违纪违规行为。欢迎社会公众和媒体进行监督举报,举报电话:12388;举报网址:tianjin.12388.gov.cn/jubao;举报信箱:天津市纪委信访室(市监察局举报中心),邮编:300060。

  中共天津市纪律检查委员会

  天津市监察局

   2014年5月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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