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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当前严明纪律为全市改革发展稳定大局提供有力保障的通知
来源: 市纪委 发布日期: 2015-08-19 20:53 [打印]

各区县、市委各部委、市级各国家机关、市属企事业单位、各人民团体党委(党组):

  天津港“8·12”瑞海公司危险品仓库特别重大火灾爆炸事故发生以来,在党中央、国务院和市委、市政府正确领导下,全市各方面坚决贯彻习近平总书记重要指示和李克强总理讲话精神,行动迅速,齐心协力,事故处置工作取得阶段性进展。但任务仍然繁重而艰巨,越是这个时候越要统一思想、凝心聚力、团结奋斗、履职尽责、做好工作。遵照市委指示精神,为进一步严明纪律、振奋精神,督促广大党员干部勇于担当、更有作为,切实做好当前的改革发展稳定工作,现通知如下:

  一、要更加严明政治纪律,坚决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和中央领导同志关于救援的重要指示、讲话精神,严格执行市委、市政府有关决策部署。各级党委(党组)要增强政治意识、大局意识、责任意识,大力加强政治纪律教育,把全体党员干部的思想和行动进一步统一到中央和市委、市政府部署要求上来。要以对党和人民高度负责的精神,承担起管理干部、教育群众的政治责任,加强舆情分析研判和舆论引导,教育党员干部和群众不造谣、不信谣、不传谣,理直气壮地传播正能量,保持政治稳定。

  二、要更加严守组织纪律,不得以任何理由擅离职守,随意组织和参加到一线的救援活动。各级领导干部要认真落实请示报告制度,如有特殊情况及时向组织报告。要做到一切行动听指挥,不折不扣地贯彻落实中央和市委、市政府决策部署,坚决杜绝敷衍塞责、玩忽职守、推诿扯皮、失职渎职,以及不作为、慢作为、乱作为等问题的发生。未经组织同意,不得擅自到事故现场,坚决防止发生干扰救援工作的行为。

  三、要更加严格执行廉洁纪律,切实保证救灾资金、物资不折不扣全部用于受灾群众。各级党委(党组)要做好对捐献财物的管理和检查工作,一旦发现有贪污、私分、截留、挪用等问题的,要从严执纪问责处理,对触犯刑律的要移送司法机关。

  四、要更加严明群众纪律,严肃查处救援中各种侵犯群众利益、以权谋私行为。各级党委(党组)要坚持群众路线,密切联系群众,深入排查和及时化解纠纷,保持社会大局稳定。要牢固树立安全发展理念,坚持人民利益至上,自觉维护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认真做好安全生产风险排查和防控,坚决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做到党政同责、一岗双责、失职追责。

  五、要更加严守工作纪律,做好本职工作,确保市委、市政府“稳增长、促发展、调结构、惠民生”目标实现。各级领导干部要自觉践行“三严三实”,始终把抓落实作为推进各项工作的关键环节,坚守岗位、各负其责,把市委、市政府的决策部署转变为各级党委(党组)和广大干部群众的实际行动。要积极协调各种不同的利益关系,克服各种困难,应对各种风险,稳增长、促发展、调结构、惠民生,深化改革,扩大开放,保持全市经济社会好的发展势头。

  六、要积极配合协同国务院事故调查组开展工作,依纪依规严肃追究事故责任者,查处事故背后的腐败问题。有关地区和部门要做到不隐瞒事实真情,不谎报虚报情况,查明原因,认定责任,对违法者依法追究,对违规者依纪问责,对腐败者坚决查处。

  各级党委(党组)和纪委要认真落实主体责任和监督责任,加强监督检查,把纪律和规矩挺在前面,切实严起来、严到位,对违反纪律的行为要严肃处理,追究相关人员责任。

  中共天津市纪委

  2015年8月1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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