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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共天津市纪委关于认真学习贯彻《中国共产党廉洁自律准则》和《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的通知
来源: 市纪委 发布日期: 2015-11-05 09:41 [打印]
 

各区县纪委,市纪委各派驻机构,各局、总公司(集团)、大专院校、科研单位、部分中央驻津单位纪委(纪检组)

  近日,中共中央印发了《中国共产党廉洁自律准则》(以下简称《准则》)和《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以下简称《条例》)。学习贯彻《准则》和《条例》,是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的一项重要政治任务。全市各级纪检机关要按照中央、中央纪委和市委的要求,高度重视这两部党内法规的学习贯彻工作,全面把握精神实质,熟练掌握制度规定,切实增强贯彻执行两部党内法规的思想自觉和行动自觉。现通知如下:

  一、先学先用、学深悟透,充分认识修订实施《准则》和《条例》的重要意义,将《准则》和《条例》的要求刻印在心里

  新修订的《准则》和《条例》,落实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四中全会精神,贯彻以习近平同志为总书记的党中央的决策部署,实现了党内法规建设与时俱进。《准则》和《条例》坚持纪法分开、纪严于法、纪在法前的原则,充分彰显党章精神,体现全面从严治党和依规治党的要求。《准则》重在立德、正面倡导,为广大党员树立了理想信念宗旨的“高线”;《条例》重在立规、开列负面清单,划出了党组织和党员不可触碰的“底线”。

  《准则》和《条例》为纪检机关履行职责、强化监督执纪问责提供了重要遵循,对于把纪律和规矩挺在前面,深入推进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具有积极的作用。全市各级纪检机关一定要从政治和全局的高度,切实增强学习、贯彻落实《准则》和《条例》的自觉性与主动性,进一步加强纪律建设,把学习贯彻《准则》和《条例》作为落实全面从严治党要求的重要抓手,熟读精通《准则》和《条例》的内容,将法规要求刻印在心里。

  二、学以致用、学思践悟,准确把握监督执纪“四种形态”要求,切实将监督执纪问责做深做细做实

  《准则》和《条例》将于2016年1月1日正式施行,全市各级纪检机关从现在开始,要在监督执纪问责全过程中切实体现《准则》和《条例》的精神。要认真研读王岐山同志在《人民日报》发表的署名文章《坚持高标准守住底线推进全面从严治党制度创新》,以及《中国纪检监察报》刊登的系列解读文章、评论文章,结合《准则》和《条例》具体条文学思践悟。

  一是转变思想观念。全市各级纪检机关要加强日常监督和管理,回归党章原教旨,把握运用好监督执纪“四种形态”,紧紧围绕“纪律”开展工作。对违反政治纪律、组织纪律、廉洁纪律、群众纪律、工作纪律、生活纪律行为,以及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落实“两个责任”不到位等问题进行监督执纪问责。树立正确的政绩观,从盯违法向重点盯违纪转变,从只盯大要案向更加注重抓早抓小、动辄则咎转变,从只盯少数向管多数转变。

  二是改进方式方法。围绕“四种形态”、“五类标准”和“六大纪律”,做好问题线索分类管理和处置。贯彻惩前毖后、治病救人方针,加大函询、约谈力度,加强函询谈话后的核实工作。坚持快查快结、快进快出,着力查清主要违纪问题,提高时效。运用纪律语言表述违纪行为,在纪律审查文书报告和审理报告中凸显党纪特色。综合运用警示教育、诫勉谈话、组织调整、纪律处分等多种方式,真正把监督执纪“四种形态”的运用情况作为检验评价工作的标准。

  三是提高履职能力。要切实转变惯性思维,从问题线索处置、纪律审查到审理各环节都要以纪律为准绳。提高发现和揭露违纪行为的能力;提高运用理想信念、政策纪律、事实证据做思想政治工作,促使犯错误党员干部悔过改错的能力;提高调查取证和运用现代信息技术研判问题的能力;提高开展问责追究的能力;提高加强监督指导和组织协调的能力。

  四是坚守责任担当。作为承担监督职责的纪检干部,既要严格执纪,更要带头守纪,要做遵守纪律的楷模。要加强党性修养,弘扬奉献精神,坚持原则、敢于监督、敢于碰硬,真正把纪律挺起来、立起来、执行到位。要规范工作程序,严明纪律,自觉接受监督,始终做到忠诚、干净、担当。

  三、以上率下、以学促用,理论实践相结合,用监督执纪问责的实际工作成效检验学习效果

  全市各级纪检机关要制定切实可行的学习计划,采取集中学习和个人自学、专家辅导和研讨交流相结合的方式,深入学、专题学、带着问题学,确保学出成效、融汇贯通、指导工作,切实把《准则》和《条例》的要求刻在心上、握在手里。

  一是领导带头学习。全市各级纪委(纪检组)主要负责同志要以身作则、率先垂范,带动纪检干部切实掌握《准则》和《条例》的内容,熟练运用好这两个重要的执纪工具。

  二是密切联系实际。要紧紧围绕中心工作,将《准则》和《条例》的学习与推动工作相结合,切实把学习成果转化为促进工作的思路和措施,切实把纪律和规矩挺在前面,在履行监督执纪问责职责上见到明显成效,保障《准则》和《条例》落地生根。

  三是创新方式方法。各单位要组织辅导报告、知识讲座、案例教育等学习活动;运用工作简报、局域网、宣传栏等载体,加强宣传引导,营造浓厚学习氛围。

  四是加强监督检查。重点检查是否认真学习、自觉遵守,是否有贯彻落实具体举措,是否按照《准则》和《条例》的原则、标准和程序开展工作,是否体现了把纪律挺在前面的要求。绝不允许“口上说说、纸上写写、墙上挂挂”等贯彻执行不力的问题,对于随意变通、恶意规避、无视制度的现象,要批评教育、坚决纠正、督促整改、严肃问责,对典型问题点名道姓通报曝光。

  各级纪检机关要积极协助同级党委(党组)抓好本地区本部门的学习宣传教育和贯彻实施工作。配合组织好党委(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的学习工作;配合组织部门和党校、行政学校做好学习培训;配合宣传部门广泛开展宣传教育工作,使广大党员特别是党员领导干部牢记廉洁自律要求,熟悉纪律处分规定。

  各级纪检机关要加强对《准则》和《条例》贯彻实施情况的跟踪了解,及时向市纪委报告执行中的重要情况和问题。

  中共天津市纪委

  2015年10月2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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