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王岐山在十八届中央纪委五次全会上的工作报告
来源: 新华社 发布日期: 2015-01-30 09:37 [打印]

  依法治国 依规治党

坚定不移推进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

——在中国共产党第十八届中央纪律检查委员会第五次全体会议上的工作报告

(2015年1月12日)

王岐山

  中央政治局常委、中央纪委书记王岐山代表中央纪委常委会作工作报告

  我代表十八届中央纪律检查委员会常务委员会向第五次全体会议作工作报告,请予审议。

  这次全会的主要任务是:高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旗帜,以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科学发展观为指导,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回顾总结2014年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研究部署2015年任务。明天上午,习近平总书记将发表重要讲话。我们要认真学习领会,坚决贯彻落实。

  一、一年来工作回顾

  2014年是全面深化改革、全面推进依法治国的重要一年。以习近平同志为总书记的党中央,旗帜鲜明推进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中央政治局、中央政治局常委会多次专题研究部署。全国人大常委会、国务院、全国政协和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党组,各省区市和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党委、中央各部委、国家机关各部门党组(党委),认真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在十八届中央纪委第三次全会上的重要讲话精神,抓好任务部署和工作落实。中央纪委组织编辑、学习宣传《习近平关于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论述摘编》。各级纪检监察机关聚焦中心任务,强化监督执纪问责。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不断深入,全党动手一起抓、人民群众积极参与的局面巩固发展,“四风”问题和腐败蔓延势头得到一定遏制。严肃查处周永康、徐才厚、令计划、苏荣等严重违纪案件,充分体现党中央坚定不移惩治腐败的坚强意志,彰显了从严治党的鲜明态度,深得党心民心。

  (一)坚持立行立改,推进纪律检查体制改革

  制定深化纪检体制改革时间表和路线图。中央政治局会议审议通过《党的纪律检查体制改革实施方案》。中央纪委坚决贯彻落实十八届三中全会决定第36条,立足本届任期,对中央有明确要求、条件基本具备、工作中看得准的,立行立改,以一项项具体改革,推动整体工作发展。

  聚焦中心任务,深化“三转”,强化监督执纪问责。中央纪委全面履行党的纪律检查和政府行政监察两项职能,在内设机构、行政编制、领导职数总量不变情况下,再次进行机构调整,增设纪检监察室,组建组织部、宣传部、纪检监察干部监督室,监督执纪力量大为增强。省级纪委也相应完成内设机构人员调整,把力量聚焦到监督执纪问责上。

  全力清理参与的议事协调机构,解决职能越位、错位、不到位问题。中央纪委巩固清理议事协调机构成果,不再参加新的议事协调机构。清理31个省区市和新疆生产建设兵团纪委参与的议事协调机构。清理前,省区市一级共参与4619个议事协调机构,平均每个纪委参与144个,其中个别省多达250个。议事协调机构多、各类领导小组多,既造成职责不清、职能发散、主业荒疏,又造成文山会海、滋生“四风”。清理后,省级纪委参与的议事协调机构减至460个,平均14个,精简比例达90%以上。地市级纪委也已展开清理议事协调机构工作。纪检监察机关真正实现聚焦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主业。

  推动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中央纪委负责同志到中央直属机关工委和中央国家机关工委调研,多次主持召开专题座谈会,约谈省区市、中央国家机关部委、中央企事业单位和中管金融企业党委(党组)书记,分赴各地督查指导,狠抓主体责任落实。各省区市党委、中央各部委、国家机关各部门党组(党委)切实落实抓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的责任,认真执行向中央报告履行主体责任情况制度,建立健全落实主体责任工作机制。对一些地方和部门党组织,因领导核心作用弱化、责任缺失,造成严重后果的,实施责任追究。坚决查处山西系统性、塌方式腐败案件,依据党章规定,追究相关党组织责任。对湖南衡阳发生的以贿赂手段破坏选举案件严肃问责,给予党纪政纪处分467人,移送司法机关处理69人。

  深化派驻机构改革,实现统一名称和管理。落实十八届三中全会关于中央纪委向中央一级党和国家机关派驻纪检机构,实行统一名称、统一管理的要求,制定实施加强中央纪委派驻机构建设的意见,在中央办公厅、中央组织部、中央宣传部、中央统战部、全国人大机关、国务院办公厅、全国政协机关等新设派驻机构。调整结构、盘活存量,实施单独派驻和归口派驻,探索实现全面派驻的有效途径。派驻机构由中央纪委直接领导、统一管理,统称派驻纪检组。明确派驻机构监督对象,纪检组组长不分管驻在部门其他业务工作,监督责任和执纪能力进一步增强。

  推进双重领导体制具体化、程序化、制度化。制定下级纪委向上级纪委报告工作的具体制度,落实查办腐败案件以上级纪委领导为主要求,在8个地区和部门开展试点。研究制定中央纪委派驻纪检组组长、副组长和省区市、中管企业纪委书记、副书记提名考察办法,强化上级纪委对下级纪委领导。

  (二)严明党的纪律,强化执纪监督,持之以恒纠正“四风”

  严明政治纪律、组织纪律,坚决维护党的团结统一。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严明政治纪律、组织纪律要求,严肃查处上有政策、下有对策和有令不行、有禁不止行为;审查惩处搞团团伙伙、结党营私的党员干部。强化组织意识和纪律观念,检查请示报告等制度执行情况,克服组织涣散、纪律松弛现象,确保纪律刚性约束。

  坚持、巩固、深化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成果。各级纪检监察机关在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中聚焦“四风”,针对习近平总书记批评的种种表现,加强执纪监督。坚持一个节点一个节点抓,由浅入深、循序渐进,巩固严禁用公款赠送贺卡、月饼等节礼专项整治成果,严肃查处公款吃喝、公款送礼、公款旅游和领导干部出入私人会所、借婚丧喜庆敛财、在培训中心搞奢靡享乐等问题。在中央纪委监察部网站开通“四风”举报直通车,发挥群众和媒体监督作用。2014年,各级纪检监察机关共查处违规违纪问题5.3万起,处理党员干部7.1万人,其中给予党纪政纪处分2.3万人。中央纪委分7次对33起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典型问题进行通报曝光。

  (三)发挥“利剑”作用,巡视强度力度提升,效果显著

  党中央高度重视加强和改进巡视工作。党的十八大以来,中央政治局常委会多次听取巡视情况汇报,习近平总书记每次都作出重要指示,为巡视工作指明方向。中央巡视工作领导小组召开28次会议,听取汇报、研究部署,把握方向、抓住重点,查找症结、推动深化改革。中央巡视组用不到两年时间完成对31个省区市和新疆生产建设兵团的全覆盖。

  紧扣“四个着力”,发现问题更准更多,震慑作用持续增强。2014年,增加3个中央巡视组,开展3轮巡视。对21个省区市和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开展常规巡视,对19个部门和中央企事业单位开展专项巡视。加强对落实“两个责任”、政治纪律和组织纪律执行情况的监督检查,着力发现矿产资源、土地出让、工程项目、惠民资金和专项经费管理等重点领域的腐败问题,顶风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的突出问题,违规用人、拉票贿选、买官卖官、超编制配备干部等问题。转变方式、创新方法,探索专项巡视,机动灵活、出其不意,巡视强度力度全面提升、效果显著。加强成果运用,对问题线索分类处置,做到件件有着落。公开发布巡视组反馈意见,督促被巡视党组织切实整改,并向社会发布整改情况,接受监督。

  加强对省区市巡视工作的领导。召开部分省区市巡视工作座谈会,开展专项检查,督促落实中央巡视工作方针。建立省区市党委常委会研究巡视工作、“五人小组”听取巡视情况汇报、党委书记有关巡视工作讲话向中央巡视工作领导小组报备制度,初步形成上下联动、全国“一盘棋”格局。

  (四)加大纪律审查力度,坚决遏制腐败蔓延势头

  保持惩治腐败高压态势。按照中央对反腐败形势的判断,以零容忍态度惩治腐败,坚决遏制腐败蔓延势头。把握大局,处理好“树木与森林”的关系,严肃查办审批环节设租寻租、插手工程建设、项目开发等重点领域、关键环节的腐败,把对抗组织调查、搞非组织活动行为作为纪律审查重要内容。发挥反腐败协调小组作用,健全协调机制,提高查办大案要案效率。汇编十八大以来被查处严重违纪违法中管干部的忏悔录,让高级领导干部清醒认识严峻复杂的形势,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中央要求上来。一些省区市和中央部委也汇编了违纪违法领导干部的忏悔录,作为“活”教材,开展警示教育,发挥惩处一个、教育一片的作用。

  强化线索处置,改进监督审查方式。加强群众举报线索受理工作,拓宽反映渠道,实行规范处置、动态管理。调整线索分类标准,增加谈话函询类。坚持快查快办,查清主要违纪事实,作出党纪政纪处分,对涉嫌犯罪的按程序移送司法机关;对严重违犯党纪、不构成犯罪的,及时作出党纪处分,予以惩戒。坚持抓早抓小,中央纪委负责同志同有关省部级领导干部谈话,纪检监察机关扩大约谈、函询范围,对反映失实问题予以澄清。2014年,各级纪检监察机关共函询1.7万人次,谈话3.2万人次,了结3万人次。

  严明监督执纪纪律,确保审查安全。把依纪依法审查作为铁的纪律。在专案组成立临时党组织,加强教育监督管理,坚决防止跑风漏气、泄露秘密,严格涉案资料和款物管理,对省区市审查安全进行督促检查,及时排除事故隐患。严肃查处失职、违纪行为,共追究8人的直接责任、9人的领导责任,通报5起典型案例。

  加大国际追逃追赃力度。党中央高度重视反腐败国际追逃追赃工作。中央反腐败协调小组设立国际追逃追赃工作办公室,健全协调机制,明确任务分工,建立外逃信息统计报告制度,摸清底数。开展“猎狐2014”行动,开通网上举报,敦促在逃境外经济犯罪人员投案自首。加强《联合国反腐败公约》框架下双边、多边协作,与美国、加拿大、澳大利亚等国建立反腐败执法合作机制。亚太经合组织领导人非正式会议期间,发表《北京反腐败宣言》。强化个案处置,共追逃500多人、追赃30多亿元。

  2014年,中央纪委对涉嫌违纪的中管干部已结案处理和正在立案审查的68人,其中涉嫌犯罪被移送司法机关处理30人。全国纪检监察机关共接受信访举报272万件(次),立案22.6万件,结案21.8万件,给予党纪政纪处分23.2万人,涉嫌犯罪被移送司法机关处理1.2万人。全国检察机关共立案侦查贪污贿赂、渎职侵权等职务犯罪5.5万人。全国法院系统审结一审贪污贿赂案件2.5万件、渎职侵权案件5500件。发挥行政监察监督作用,加大对失职渎职行为问责力度,对2.1万人进行责任追究。

  (五)强化责任担当,以铁的纪律建设过硬队伍

  推进作风转变,提高履职能力。落实中央纪委机关党组织主体责任。深入开展党性教育,增强纪检监察干部党的观念、担当意识。把党风廉政建设宣传教育摆在党的宣传教育格局中部署和推进,开展廉政文化教育,办好中央纪委监察部网站,增加工作透明度,加强舆情研判、舆论引导。举办纪律检查体制改革研讨班、新任纪委书记培训班。改会风、转文风、树新风,加强调查研究,掌握第一手情况,夯实基础工作,做到情况明、数字准、责任清、作风正、工作实。

  从严管理、从严监督,防止“灯下黑”。发挥纪检监察干部监督机构作用,加强日常教育管理,强化自身监督。对纪检监察干部配偶子女移居国(境)外情况摸底排查,带头对自建培训中心存在问题自查自纠。严肃查处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问题,点名道姓、通报曝光。以零容忍态度清除害群之马,处分违纪违法干部1575人,教育了干部,纯洁了队伍。

  在充分肯定成绩的同时,必须清醒看到,我们的工作与党中央要求和群众期待相比还有差距。有的纪检监察干部对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依然严峻复杂的形势,尤其是对其复杂性认识不够深刻。有的纪律检查机关对党的政治纪律、政治规矩和组织纪律与腐败的关系理解不到位,对一些党员领导干部搞团团伙伙、利益输送、沆瀣一气的严峻形势估计不足,监督乏力、责任缺失。有的对本地区本部门党的纪律执行情况不了解、不摸底,监督执纪问责不到位。纪检监察机关深化“三转”进展不平衡,有的纪委、派驻机构没有切实发挥监督作用,监督执纪存在凑数现象。中央巡视工作方针在有的地方落实不到位。对发生在群众身边的“四风”和腐败问题,基层办法不多,打击震慑力度不够。有的纪检监察干部思想观念、工作作风和能力素质不能适应新形势、新要求,不作为甚至乱作为问题依然存在。通过强化自我监督,真正做到打铁还需自身硬,任务依然艰巨。对此,必须高度重视,认真加以解决。

  二、工作体会

  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取得新成效,得益于党中央旗帜鲜明、立场坚定、意志品质顽强、领导坚强有力,得益于各级党组织和广大党员干部的共同努力,得益于人民群众支持和参与,得益于纪检监察干部付出的辛劳和智慧。十八届中央纪委有以下体会:

  一是党中央从严治党的鲜明立场、坚决态度和强有力措施,是我们做好工作的根本保证。治国必先治党、治党务必从严。我们党是一个拥有8600多万党员的大党,肩负着带领13亿人民走中国特色社会主义道路的艰巨任务。新形势下,党面临着“四大考验”“四种危险”。党风问题和腐败问题关乎人心向背,关系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党中央坚持党要管党、从严治党,把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提到新高度,坚定不移改进作风,坚定不移惩治腐败。习近平总书记就从严治党、严明纪律,改进作风、惩治腐败发表一系列重要讲话,态度坚决、铮铮有声,为深入推进党风廉政建设提供了强大思想武器。没有党中央鲜明的政治态度、坚强领导、率先垂范,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就会一事无成。

  二是坚定立场方向,聚焦目标任务。我们党进行的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有立场、有目标。立场是坚持有腐必反、有贪必肃,“老虎”“苍蝇”一起打,以零容忍态度惩治腐败;目标任务是坚决遏制腐败蔓延势头,纠正“四风”、防止反弹。我们立足当前、着眼长远,从形势和任务出发,把握政策、突出重点。惩治腐败,重点查处十八大后不收敛、不收手,问题线索反映集中、群众反映强烈,现在重要岗位且可能还要提拔使用的领导干部;纠正“四风”,重点查处十八大后、中央八项规定出台后、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开展后仍然顶风违纪的行为。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永远在路上,我们面临的形势越复杂,肩负的任务越艰巨,就越要保持坚强政治定力,有静气、不刮风,不搞运动、不是一阵子,踩着不变的步伐,把握节奏和力度,把党风廉政建设一步步引向深入。

  三是紧紧抓住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这个“牛鼻子”,以上率下,层层传导压力。主体责任是党章赋予各级党组织的基本责任。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是全党的工作,仅靠党中央抓不行,仅靠纪委抓也不行,必须落实各级党委全面从严治党的政治责任,强化责任担当。我们创新体制机制、改进工作方法,先从中央部委和省一级抓起,一级抓一级,层层传导压力,通过约谈督促、报告工作、严肃问责等方式,推动形成全党动手一起抓的局面。主体责任不能虚化空转,必须细化、具体化。只要全党共同努力,把党委的主体责任、纪委的监督责任真正扛起来,落实下去,我们就一定能从严峻复杂的形势中走出来。

  四是聚焦聚焦再聚焦,强化监督执纪问责,确保党的纪律刚性约束。纪律松弛已经成为党的一大忧患,有的党员干部把自己当成“官”,忘记了是执政党的干部。党的观念一旦淡漠,组织必然涣散、纪律必然松弛。从严治党首要的是严明党纪。纪律检查机关是党内监督的专责机构,必须加强监督执纪。党的十八大以来,中央纪委不断深化“三转”,从党章规定和形势任务出发,找准职责定位,聚焦中心任务,守住主业不发散,强化监督执纪问责。只有把纪律建设摆在更加突出的位置,加强党纪监督、巡视监督、派驻监督,严明纪律,才能永葆党的先进性和纯洁性。

  五是紧紧依靠人民参与支持,使群众监督无处不在。党的根本宗旨是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深入推进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是民意所致、民心所向。我们的工作必须为了人民、植根人民、依靠人民。纪检监察机关不断提高工作透明度,畅通群众监督渠道,发挥新媒体、新技术作用,形成无处不在的监督网。没有人民群众的支持参与,纠正“四风”就很难取得今天的成效。要释放群众和媒体监督正能量,让“四风”无处藏身,为深入推进党风廉政建设提供强大支撑。

  六是冷静清醒判断形势,客观审视面对的挑战,树立必胜信心。形势决定任务。1993年我们党就提出,反腐败形势是严峻的。此后一直沿用“依然严峻”的判断。十八大后,党中央深化了对形势的认识,指出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形势“依然严峻复杂”。巡视发现的问题、纪检机关查处的案件、严重违纪违法者的自我忏悔,都印证了党中央的判断是有的放矢、完全正确的。当前,“四风”面上有所好转,但树倒根在,重压之下花样翻新,防止反弹任务艰巨。有的地方政治生态恶化,干部被“围猎”,权权交易、权钱交易、权色交易,搞利益输送,遏制腐败蔓延的任务仍然艰巨。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是一场输不起的斗争。“四风”一旦反弹,腐败依然蔓延,后果不堪设想。我们要保持冷静清醒、坚定信心决心,保持高压态势、加大惩治力度,强化“不敢”;坚持标本兼治,选对人用好人,深化改革,健全制度,加强管理监督,完善激励和问责机制,强化“不能”;加强党性修养,增强宗旨意识,弘扬优秀传统文化,确立“三个自信”,强化“不想”。

  三、2015年主要任务

  2015年是十八届中央纪委工作承上启下的一年,做好今年工作,对顺利完成本届任期各项任务十分关键。今年工作的总体要求是:深入贯彻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四中全会精神,认真贯彻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保持政治定力,坚持全面从严治党、依规治党,严明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加强纪律建设,深化纪律检查体制改革、完善党风廉政建设法规制度,落实“两个责任”、强化监督执纪问责,持之以恒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坚决遏制腐败蔓延势头,以更严的纪律管好纪检监察干部,坚定不移推进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

  各级纪检监察机关要聚焦中心任务,巩固深化“三转”成果,进一步解决组织、形式转变后思想认识的深化和工作的到位问题,紧紧围绕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这个中心,不断强化监督执纪问责,切实担负起监督责任。深入推进地市级纪委清理议事协调机构,重点研究探索县及县以下纪检机构职能定位、工作方式和作风转变问题,通过组织制度创新,把更多力量集中到主业上。

  (一)从严治党、依规治党,加强党的纪律建设

  紧密结合实际贯彻十八届四中全会精神。依法治国、依规治党,必然要求党员特别是领导干部切实履行党员义务,自觉遵守党的纪律,模范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各级纪委(纪检组)要加强对四中全会精神落实情况的监督检查,令行禁止,确保中央政令畅通。

  修改完善党风廉政建设党规党纪和相关法律。党规党纪严于国家法律。《中国共产党党员领导干部廉洁从政若干准则》是党员领导干部廉洁从政的重要遵循,《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是加强纪律建设的重要保障。要把党的十八大特别是十八届三中全会以来,纪律检查体制改革实践成果制度化,抓紧修订廉政准则、纪律处分条例,把制度篱笆扎得更紧,实现党规党纪和法律法规的有机衔接。系统总结十八大以来巡视工作的探索实践,修订《中国共产党巡视工作条例(试行)》,制定实施细则。研究修订行政监察法。

  纪律是党的生命,要严明党的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从严治党关键在严格执纪。要把纪律建设作为治本之策,摆在更加重要地位。没有规矩,不成方圆。我们党是肩负着历史使命的政治组织,必须有严明的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党员领导干部特别是高级领导干部,必须遵守政治规矩,以更强的党性意识、政治觉悟和组织观念要求自己。纪律不可能囊括所有规矩。守纪律是底线,守规矩靠自觉。政治规矩是我们党在长期实践中形成的政治规则、组织约束、优良传统和工作习惯。遵守政治规矩是讲党性、讲政治的具体体现。党的奋斗目标越宏伟、任务越艰巨,就越要讲规矩、守纪律,统一意志、统一行动,形成一个声音。我们党决不允许结党营私、培植亲信、拉帮结派;决不允许自行其是、另搞一套、阳奉阴违。要深入开展纪律监督和教育,增强组织纪律性,坚决纠正无组织、无纪律问题,严肃查处欺骗组织、对抗组织行为。管好纪律才能看住权力。要强化对纪律执行情况的检查,保证党内监督权威、有效。

  (二)深化纪律检查体制改革,推动组织和制度创新

  坚持立行立改。落实党的纪律检查体制改革实施方案的各项要求,认准一条就改一条,发现一个问题就解决一个问题。实行下级纪委向上级纪委报告线索处置、案件查办情况制度。制定实施中央纪委派驻纪检组组长、副组长和省区市、中管企业纪委书记、副书记提名考察办法,规范工作流程,健全推荐交流机制。

  创新方式方法,扩大覆盖面,强化巡视的震慑遏制效果。巡视是从严治党、强化党内监督的战略性制度安排。要围绕“四个着力”,聚焦突出问题,重点发现地方、部门、企事业单位在党的领导、从严治党、作风建设、落实主体责任方面存在的突出问题,着力发现在严明党的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组织纪律、工作纪律,以及贪污腐败方面存在的突出问题。实现巡视全覆盖,必须创新组织制度和方式方法。中央巡视组要增强力量、提高频次、扩大范围,全面开展专项巡视。专项巡视要害在“专”,要目标清晰、机动灵活,精准发现、定点突破,针对一件事、一个人、一个下属单位、一个工程项目、一笔专项经费开展巡视。监督不是一阵子,要对已巡视过的地方或部门杀个回马枪,检查整改落实情况,强化震慑、不敢、知止的氛围。要加强与纪检、组织、政法、审计等机关和部门的协调,使专项巡视指向更加明确。把握被巡视对象特点,分析其历史文化,窥一斑、见全豹。加强成果运用,解剖麻雀、举一反三、推动整改。整改情况及时公布,接受社会监督。

  国有企业是公有制为主体的经济基础的重要体现,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基石。坚持从严治党,国有企业不能例外。今年要加大对国有企业的巡视力度,探索分行业、分领域开展专项巡视,实现对中管国有重要骨干企业巡视全覆盖。

  省区市党委要不折不扣贯彻中央巡视工作方针。加强对地市县的巡视,盯住一把手和班子成员。健全完善省区市党委常委会定期研究巡视工作制度,“五人小组”要认真听取每轮巡视情况汇报。针对发现的问题,党委书记的总结不能仅是一般性的表态,应旗帜鲜明对重点问题的人和事提出具体处置要求,落实有关巡视讲话向中央巡视工作领导小组报备制度。要充实力量、扩大范围,向着实现全覆盖的目标迈进。

  充分发挥“派”的权威和“驻”的优势。认真贯彻加强中央纪委派驻机构建设的意见,新设8家中央纪委派驻机构,完成对保留的44家派驻机构的改革和调整。坚持统筹兼顾、循序渐进、内涵发展,实现对142家中央一级党和国家机关的全面派驻,使党内监督不留死角、没有空白。要转变方式方法,探索归口派驻,纪检组吃一家饭,管若干家的事。理顺派驻机构与派出机关、驻在部门、派出纪工委的关系。健全派驻机构负责人与驻在部门领导班子成员廉政谈话、约谈、问责制度,对党风廉政建设问题该发现没有发现就是失职,发现问题匿情不报、不处理就是渎职。省区市要加强派驻机构建设,逐步实现全面派驻。

  (三)深入落实主体责任,强化责任追究

  让主体责任落地生根,形成实实在在的工作支撑。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是党章规定的政治责任。能否把这份沉甸甸的责任扛起来,是对党的领导干部担当精神的检验,狠抓落实没得“推”、没得“脱”。要明确从严治党职责,深入开展理想信念宗旨和党风廉政教育,加强作风和纪律建设、坚决惩治腐败,定期向上级党委和纪委报告责任落实情况。今年要巩固省区市、中央和国家机关部委落实主体责任成果,推动地市一级和国有企业党组织落实主体责任。各级纪委要切实履行监督责任,加大正风肃纪和腐败案件查处力度。

  没有问责,责任就落实不下去。中央对此三令五申,决不是言之不预、不教而诛。动员千遍,不如问责一次。今年开始,尤其要突出问责,坚持“一案双查”,对违反党的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组织纪律,“四风”问题突出、发生顶风违纪问题,出现区域性、系统性腐败案件的地方、部门和单位,既追究主体责任、监督责任,又严肃追究领导责任。问责一个,警醒一片。要建立完善责任追究典型问题通报制度,通过问责,把责任落实下去。

  (四)深入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驰而不息纠正“四风”

  锲而不舍、狠抓节点,扩大成果、不断深化。改进作风到了节骨眼上,防止“四风”反弹任务艰巨。作风建设决不能一阵松、一阵紧,要在坚持中深化、在深化中坚持,继续看住一个个节点,解决一个个具体问题,带动作风的整体转变。加大执纪监督、公开曝光的力度,让那些我行我素、依然故我的人付出代价。加强对中央关于厉行节约、公务接待、公车配备等规定执行情况的监督检查,推进作风建设常态化、长效化,让作风建设成为党的建设的亮丽名片。

  没有重点就没有政策,重点不能泛化。要聚焦突出问题,紧盯“四风”的新形式、新动向,警惕穿上隐身衣的享乐主义、奢靡之风,坚决查处公款吃喝、旅游和送礼等问题。要把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的行为列入纪律审查重点,作为纪律处分的重要内容,对顶风违纪者所在地区、部门和单位党委、纪委进行问责。

  党风正则民风淳。探索实践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坚持崇德重礼和遵纪守法相结合,发挥德治礼序、乡规民约教化作用,大力弘扬中华民族优秀传统文化,加强廉政文化建设,以优良党风凝聚党心民心、带动民风社风。

  (五)持续保持高压态势,坚决遏制腐败蔓延势头

  加强对反腐败工作的统一领导。党的纪律审查是政治任务,必须讲政治、顾大局、守纪律。要充分发挥反腐败协调小组作用,完善查办违纪案件组织协调机制,加强对下级纪委、派驻机构纪律审查工作的领导,健全重大案件督办机制。

  突出纪律审查重点。紧紧围绕遏制腐败蔓延势头目标,治病树、拔烂树,坚决查处严重违反党的政治纪律、组织纪律等行为;重点查办发生在领导机关和重要岗位领导干部中插手工程建设、土地出让,侵吞国有资产,买官卖官、以权谋私、腐化堕落、失职渎职案件;加大对群众身边腐败问题的查处力度;对转移赃款赃物、销毁证据,搞攻守同盟、对抗组织审查的行为,必须纳入依规惩处的重要内容。

  转变方式,提高监督审查质量和效率。强化问题线索管理,按照拟立案、初核、谈话函询、暂存、了结五类标准分类处置,定期清理、规范管理。加强案件审理工作,认真履行审核把关和监督制约职责。对被立案审查的党员干部,要从学习党章入手,重温入党志愿书,唤醒他们“激情燃烧岁月”的记忆,对照自己理想信念的动摇和违纪违法的事实,写出忏悔录,自悔自新,警示他人。对问题线索要迅速查处,该纪律处分的及时给予处分、该组织处理的作出处理、该移送司法机关的就移送。对党员干部身上的问题早发现、早处置,及时约谈函询诫勉,惩前毖后、治病救人。要深入剖析十八大以来查处的典型案例,用好用活反面教材,发挥警示、震慑和教育作用。

  监督执纪纪律就是政治纪律。严格执行初核、立案请示报批制度,遵守审查纪律,依规依纪进行审查。规范涉案资料和款物管理,决不允许泄露秘密、以案谋私,对纪律审查安全事故要严肃追究直接责任和领导责任。

  (六)加强国际合作,狠抓追逃追赃,把腐败分子追回来绳之以法

  中央和地方反腐败协调小组要加强统一领导,把国际追逃追赃工作纳入反腐败工作总体部署,健全追逃追赃协调机制。摸清底数、动态更新,及时掌握外逃党员和国家工作人员情况。开展重大专项行动,突出重点,抓住个案,盯住不放。利用多边会晤、双边谈判推动国际协作,强化与有关国家、地区司法协助和执法合作,建立合作网络。加强法规制度建设,着手制定刑事司法协助法律法规,出台违法所得特别没收程序司法解释等。推动落实《北京反腐败宣言》,形成国际追逃追赃合力,做好防逃工作,决不让腐败分子逍遥法外,不让企图外逃者心存侥幸。

  (七)落实监督责任,建设忠诚、干净、担当的纪检监察干部队伍

  实现打铁还需自身硬,依然任重道远。纪检监察干部是党的忠诚卫士,要忠于职守、秉公执纪。但是,纪检监察机关不是保险箱,纪检监察干部也不是生活在真空里,党员干部存在的问题,我们的队伍同样存在。有的领导干部因年届退休,被安排在纪检岗位,只想着平稳着陆;有的干部不敢担当,遇到问题绕着走,不想干、不作为;有的干部能力不足、作风漂浮虚躁,不去打听“张家长、李家短”,监督缺失;有的派驻干部认为,与驻在部门领导班子一座楼里办公、一个锅里吃饭,抹不开面子,对监督畏首畏尾;有的人办案不行,“抹案子”却很有办法。更为严重的是,有的人在问题线索清理、处置和查办案件过程中,严重违反政治纪律、组织纪律、工作纪律,擅做取舍、选择性办案,甚至胆大妄为,跑风漏气,办人情案、关系案、金钱案。这些人利用党和人民赋予的权力以案谋私,必须发现一起查处一起,决不姑息。

  权力就是责任,责任就要担当。敢于担当是纪检监察干部对党忠诚的具体体现。纪委书记对纪委机关党的建设负主体责任,要发挥党组织的战斗堡垒作用,抓好对纪检监察干部的教育、管理和监督。纪委书记既要自身正、过得硬,又要无须扬鞭自奋蹄,领好班子、带好队伍,为党和人民的事业带出一支能打硬仗的队伍。纪律检查机关要开展“三严三实”教育活动,切实转变工作作风,做到严、细、深、实。对尸位素餐、碌碌无为的干部,要坚决采取组织措施,该撤换的撤换、该调整岗位的调整岗位;对不敢抓、不敢管,监督责任缺位的干部坚决问责。

  信任不能代替监督。己不正,焉能正人?要心存敬畏和戒惧,增强纪律观念和规矩意识。充分发挥纪检监察干部监督机构的作用,完善自我监督机制,健全内控措施,自觉接受党内和群众监督,坚决防止“灯下黑”,用铁的纪律打造全党信任、人民信赖的纪检监察干部队伍。

  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艰巨而光荣,党和人民对纪律检查机关寄予厚望。让我们紧密团结在以习近平同志为总书记的党中央周围,扎实工作、锐意进取,不断取得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新成效,为实现“两个一百年”奋斗目标、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中国梦提供有力保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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