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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年市司法局党委班子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情况报告
来源: 市司法局 发布日期: 2017-12-19 14:36 [打印]

  今年以来,市司法局党委班子在市委、市纪委的坚强领导下,深入学习贯彻党的十八大、十八届历次全会、十九大和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认真贯彻落实十八届中央纪委七次全会和市委十届十次全会、十一届二次全会和十一次党代会部署要求,紧紧围绕中央、市委关于全面从严治党的决策部署和市委巡视“回头看”反馈意见整改落实,注重加强领导,主动担当作为,狠抓各项建设,有力推动了全市司法行政系统全面从严治党向纵深发展。

  一、注重加强组织领导,层层传导压力,确保责任全面落实

  坚持把全面从严治党作为党委班子首要政治责任和第一位的政治任务,摆上日程,狠抓落实。

  一是注重统筹谋划年初,在与司法行政工作一并总结分析、一并研究部署的基础上,召开党委扩大会,分析形势,研究改进和加强工作的措施。召开了全系统2017年党建暨党风廉政建设工作会议,市司法局党委书记、局长张铁英全面总结了2016年全系统党风廉政建设工作,对2017年工作进行了专题部署,明确了“加强党的纪律建设、抓好思想政治建设、强力纠治‘四风’、加大腐败惩治力度、抓好基层党建、做好巡察工作”六项重点工作,以及“以更加担当的精神抓好主体责任落实,以更大的工作力度抓好制度落实,以更有力的措施抓好监督落实,以更大的勇气抓好创新发展”的四项工作要求,达到了统一思想、明确工作任务的目的。

  二是强化责任担当。根据班子成员、处室负责人变动情况,按照“一岗双责”要求,细化分解了2017年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任务,5月份,市委《关于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的实施意见(试行)》下发后,研究制定了市司法局党委《关于进一步贯彻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的实施办法》,对党委班子、主要负责人、班子成员、处室负责人全面从严治党责任进行了明确,细化了分工,层层制定了全面从严治党责任清单和任务清单,签订了责任书。仅市司法局机关签订全面从严治党责任书共计32份,全系统党风廉政建设责任书655份,承诺书2943份,保证书2670份。在事关全面从严治党的重大问题上,坚持书记抓、抓书记,亲自部署,亲自过问,亲自协调,亲自督办。特别是在市委巡视“回头看”反馈问题的整改落实上,市司法局党委和主要领导高度重视,紧紧把握政治方向,聚焦政治整改,坚持“在认真上严、在郑重上严、在落实上严、在到位上严”的整改标准,坚决落实“人、事、因、制”原则,全面履行主体责任,成立了整改工作领导小组,多次召开专题党委会研究谋划、攻坚克难、推动落实,有针对性地制定了80项具体整改措施,切实做到各项整改任务见成效。市司法局党委书记、局长张铁英认真履行整改第一责任人责任,全面统筹协调、及时靠前指挥、具体督办指导。市司法局班子成员深入一线,带领分管单位、部门全力整改,确保巡视反馈问题件件有着落、事事有回音、全面见成效,有力推动了全系统管党治党走向严紧硬。截止目前,召开党委会40次,研究全面从严治党内容25次,班子成员坚持每季度听取分管处室全面从严治党工作情况汇报,在点评的同时,研究布置下一步工作任务。

  三是加强检查考核。根据市司法局党委《关于进一步贯彻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的实施办法》,半年对市监狱局党委、市戒毒局党委、市司法局机关党委、市社区矫正中心党委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情况进行了检查考核。召开党委会,专题听取市监狱局党委、市戒毒局党委、市司法局机关党委和市社矫中心党委2017年上半年情况汇报,市司法局党委书记、局长张铁英进行了点评,对全系统下半年加强党风廉政建设、推动全面从严治党工作提出了明确要求。研究制定了《天津市司法行政系统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检查考核办法》和2017年度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检查考核工作方案,对今年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检查考核工作进行了部署,拟于12月初利用6天时间,由2名局领导班子成员带工作组,对所属4个基层党委、2个工委进行全面检查考核,以此推动全面从严治党各项工作落实。

  二、深入学习贯彻十九大精神,狠抓思想政治建设,确保政治建党落到实处

  本着思想引领、政治为先的原则,紧密联系司法行政系统队伍实际,坚持多措并举,狠抓思想政治建设落实。

  一是强化政治引领。结合“维护核心、铸就忠诚、担当作为、抓实支部”主题教育实践活动,推动“两学一做”学习教育常态化制度化,组织广大党员干部认真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全面从严治党等方面的重要讲话精神,《党章》、《纪律处分条例》等党内法规,市委、司法部及市司法局党委关于全面从严治党的有关规定要求,特别是突出党的十八届六中全会、市第十一次党代会、党的十九大等重点内容,狠抓学习贯彻。为深化学习效果,举办了学习贯彻党的十八届六中全会精神专题研讨班,以视频会议的形式对4000余名干警进行了第十一次党代会精神宣讲,各基层单位对市第十一次党代会精神进行了再学习再教育,组织了党员应知应会知识答题活动。组织全系统党员干部集中收看党的十九大开幕式实况、开展喜迎党的十九大知识竞赛,市司法局党委以理论中心组学习的形式进行了十九大专题学习,组织了讨论,邀请党的十九大代表蔡志萍同志以视频会议形式为全系统宣讲十九大精神,确保了广大党员干部在核心这个重大问题上,旗帜鲜明、态度坚决,思想上坚定认同、政治上绝对忠诚、情感上衷心拥护、行动上紧跟追随。

  二是做实思想工作。坚持把思想工作作为思想政治建设的重要内容。党委领导班子成员充分利用个别谈心、工作交流、任前谈话、廉政谈话等形式,敞开心扉谈思想,咬耳扯袖常提醒,达到统一思想、鼓劲加油的目的。市司法局党委书记、局长张铁英,市司法局党委委员、副局长、政治部主任郑燕翔等同志对市司法局机关、市法律援助中心和市监狱局19名新任职处级领导干部进行履职谈话和廉政谈话。其他班子成员与分管部门负责人普遍进行了履职谈话和廉政谈话。各基层单位对新任职的科级干部、新入职公务员进行了任前谈话、廉政谈话,有效强化了制度和规矩意识,坚定了干好工作的信心。

  三是加强警示教育通过举办司法行政讲堂、专题党课、视频电视电话会议、警示教育大会、干部学法用法考试等形式,大力进行反腐倡廉教育。先后组织处级以上党员领导干部到长泰监狱警示教育基地进行实地警示教育,参观“利剑高悬警钟长鸣”天津市警示教育主题展,开展重温入党誓词活动,张铁英同志结合参观感受,及时撰写并向市纪委报送了《反腐倡廉必须警钟长鸣》体会文章。召开党委扩大会、干部大会,及时传达贯彻天津市领导干部警示教育大会精神,结合典型案例进行再教育,组织收看中央电视台政论片和警示教育《道》录像片,积极组织参加司法部、市委政法委党风廉政建设电视电话会,使广大党员干部在吴爱英、卢恩光等违纪案件中受到警示。加强廉洁文化建设,充分发挥天津司法微博、微信等新媒体作用,大力进行反腐倡廉宣传教育,制作了廉政文化挂图,廉政动漫片《警醒》,组织了廉政警句征集和书法作品展等活动,增强了时代感、针对性和实效性,进一步营造了“不敢腐不能腐不想腐”浓厚氛围。

  三、注重加强自身建设,强化党内监督,进一步净化了政治生态

  坚持从班子自身建设抓起,从党的组织生活严起,充分发挥党委在司法行政系统各项建设中的核心领导作用。

  一是严格党内政治生活。结合中心组学习,认真学习贯彻中央《关于新形势下党内政治生活的若干准则》,严格落实市司法局党委《关于党委成员进一步落实双重组织生活制度的意见》,班子成员在积极参加党委组织生活的同时,主动参加所在党支部各项活动,带头落实“三会一课”制度、民主生活会、党员民主评议等制度,进一步规范了党内政治生活。为落实巡视反馈问题的整改,切实提高政治站位,市司法局党委从严肃党内政治生活做起,在深化思想认识,反思问题根源的基础上,以黄兴国案件为镜为戒,狠抓“圈子文化”、“好人主义”治理,精心组织开展了巡视“回头看”整改工作专题民主生活会,重点查摆市司法局党委班子抓整改方面的问题差距,深刻反思原因、汲取问题教训,明确了整改方向和整改措施。市司法局党委书记、局长张铁英为机关党员干部和全系统处级领导干部讲了专题党课,其他班子成员也为分管处室党员干部讲了专题党课,锤炼了党性,带动了党风的进一步好转。

  二是认真落实民主集中制。坚持把民主集中制作为加强集体领导,确保决策正确、科学的制度保障。认真贯彻落实民主集中制原则,坚持科学决策、民主决策、依法决策,特别是在巡视“回头看”整改过程中,坚持集体研究、集体分析,充分发扬民主,对难点问题集体“会诊”,先后研究制定和修订完善了《天津市司法局“三重一大”决策实施办法》《天津市司法局固定资产管理办法(试行)》《天津市司法局建设工程管理办法(试行)》《天津市司法局关于加强工程建设廉政风险防控工作的意见》等制度,进一步规范了“三重一大”集体决策,“一把手”末位表态,以及不直接分管干部人事、财务、工程建设项目、行政审批等制度。在干部选拔任用上,我们坚持德才兼备、以德为先的原则,严格程序,严格标准,今年以来提拔任用的19名处级领导干部,群众信服,反映良好。

  三是加强巡察监督。认真落实市委巡察工作的指示要求,修订完善了《中共天津市司法局委员会关于巡察工作实施办法(试行)》,制定了《天津市司法局巡察工作人员日常行为规范》、《天津市司法局巡察工作操作规范》和《天津市司法局党委2017年巡察工作安排》,进一步规范了巡察工作。坚持“问题导向”,着眼于发现问题、发挥震慑作用,紧紧围绕加强党的领导,强化党的建设,推动全面从严治党,强力纠治“四风”等内容,对津西监狱、杨柳青监狱、未成年犯管教所、青泊洼强制隔离戒毒所、滨海教育矫治所进行了巡察,较好发挥了巡察的政治引领作用。为进一步推动全面从严治党工作落实,结合形势任务,加强专项巡察,深化了党内监督,推动了工作落实。如7月初,组织了4个巡察组,对全系统31个处级单位党委,围绕27项重点内容进行了专项巡察,以重点抽查的形式组织了“回头看”,较好推动了市委巡视“回头看”反馈问题的整改落实。

  四、认真落实“八项规定”,突出重点施治,进一步加强了作风建设

  从严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刹“四风”改作风,标本兼治抓治理,着力营造风清气正、勤政廉政的干事创业氛围。

  一是驰而不息抓纠治。在“四风”的治理上,市司法局党委基本上做到逢会必讲,逢节必查。平时加强对出入私人会所,组织隐秘聚会的督促检查。在元旦、春节、“五·一”、端午、中秋等重要节点,突出人、车、钱、物、礼等重点,通过提前下发通知提要求,提前进行廉政警示教育,以纪检、警务督查等形式进行检查督促,确保了节日风清气正。对机关、基层办公用房使用情况进行重点抽查,对公车使用情况持续进行检查,对巡视“回头看”提出的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的问题,即知即改,在全系统开展了对公款报销学费和值班费、加班费的情况进行排查和整改,进一步巩固了“四风”治理成果。截止目前,共查处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问题5起,问责7人,较好发挥了震慑作用。

  二是学习鉴戒抓深化。结合辽宁省抚顺市原市长栾庆伟腐败案件,本着“迅速部署,马上展开,严抓落实,务求实效”的原则,广泛开展了学习鉴戒活动,及时下发了《关于专题学习鉴戒辽宁省抚顺市原市长栾庆伟案件警示录的通知》,层层进行了动员,结合栾庆伟案件警示录、忏悔录,开展了“对照栾庆伟案件谈教训,对照党员标准找差距,对照工作岗位查漏洞”的学习讨论,强化自律意识,纯洁了党风政纪。在今年组织进行的党的十九大代表、市第十一次党代会代表选举等过程中,严肃组织、严密程序、严守标准、严格考察,特别是选举产生我系统出席市第十一次党代会的代表得到了基层广大党员干部的一致好评。

  三是专项治理抓推动。结合不担当不作为专项治理和作风纪律专项整治,狠抓学习教育落实,编写了《不作为不担当问题专项治理学习教育资料选编》,开展了“党员干部要勇担当有作为”主题教育,树立了“敢担当善作为”7个先进典型。紧紧围绕13个重点问题,各单位坚持自查自纠亮家丑,运用民主生活会、组织生活会等有效载体,认真查摆了政治意识不强、纪律意识不强、责任意识不强、服务意识不强、担当意识不强、效能意识不强、规矩意识不强、为民意识不强等8个方面的不作为不担当具体问题,制定整改措施17项,建立制度46个,修改制度9个,废止制度3个,对全系统不作为不担当的14起问题27人进行了问责,下发典型问题通报3期,让不干事、不作为的人没有立足之地、没有容身之位,达到问责一个、曝光一起、警醒一片、规范一方的作用,进一步营造了愿干事、敢干事、会干事、不出事的浓厚氛围。

  五、强化管理督察,严格执纪问责,较好发挥了震慑作用

  坚持把纪律和规矩挺在前面,扭住重点问题,加强管理,严格执纪,始终保持了违纪必究、腐败必惩的高压态势,产生了良好的效果。

  一是严格追责问责。认真贯彻落实《中国共产党问责条例》,对发生的违纪问题,尤其是市委巡视反馈问题线索有关责任人,按照事实清楚、程序合规、定性准确、处理恰当的原则要求,紧盯影响司法行政形象和影响监狱、强制隔离戒毒场所安全稳定的重点人、重点事、重点岗位,抓住关键少数和突出问题,对不作为、怠政懒政和不敢担当、拈轻怕重的人和事,以及其他违规违纪问题,把纪律挺在前面,注重抓早抓小,依据执纪监督“四种形态”,特别是“第一种形态”,进行严肃问责。结合不作为不担当问责,全年共问责处理31人,其中党纪处分9人、政纪处分8人、党政纪双重处分14人,切实将有责必担、失责必问、问责必严的要求落到实处。

  二是加强选人用人督察。按照有关部门要求,认真组织全系统214名领导干部填报个人重大事项,切实做到应填尽填,如实填报。对42名考察人选的个人重大事项填报情况进行了重点检查,起到较好督促和警示作用。对市司法局机关公务员和市法律援助中心工作人员招录进行了全程监督,确保了公平公正。市监狱局、戒毒局在招录人民警察工作中,也采取了相应监督措施,确保了选人用人的公平公正。

  三是加强履职行为管控。认真落实防止干预司法“三个规定”和《领导干部和内部人员落实“三个规定”的行为规范》和《关于进一步规范司法人员与当事人、律师、特殊关系人、中介组织接触交往行为的实施办法》,随时登记统计,每季统计汇总,加强了管理,规范了行为。截至目前,没有发现违规插手、干预、过问,以及与当事人、律师等不当接触交往等问题。

  四是加强重点工作督导。采取明察暗访、专项巡查、警务督察等多种形式,除对不作为不担当专项治理和作风纪律专项整治进行督查外,对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履行情况、工作落实情况,及时进行督促检查,先后3次下发关于加强全面从严治党工作的通知,2次召开全面从严治党工作推动会,对市委巡视“回头看”反馈意见整改落实情况分4组进行了为期一周的专项巡察,开展了16次警务督察工作。利用下基层调研之际,采取听取汇报、实地检查、座谈交流等形式,对基层党委主体责任落实情况检查督促。下发《天津市司法局关于进一步加强审计工作的意见》,对全系统8个协会进行审计,按要求对12名处级领导干部进行了离任审计监督。

  六、坚持以上率下,注重示范引领,带动了党风政风好转

  坚持以深入开展“维护核心、铸就忠诚、担当作为、抓实支部”主题教育实践活动,推动“两学一做”学习教育常态化制度化为契机,扎实学习,严格自律,勇于实践,认真履职,为广大党员干部作表率,很好地发挥了示范带动作用。

  一是坚定政治信念,做执行政策的表率。领导班子成员认真落实“两个武装”要求,注重理论学习,坚决贯彻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在思想上、政治上、行动上同党中央和习近平总书记保持高度一致。坚持学以致用,注重把学习成果转化为工作实践,进一步提高了把关定向能力和决策水平。修订并落实《天津市司法局“三重一大”决策实施办法》,确保了重大决策、重要干部任免、重大项目安排和大额度资金使用的科学合理。

  二是增强责任意识,做履职尽责的表率。市司法局党委加强对党风廉政建设、全面从严治党的全面领导,与司法行政工作同部署、同落实、同检查、同考核。党委书记敢于负责、勇于担当,在抓总、亲自抓上打头阵,在难点问题解决上当先锋,在严格自律、规范用权上做榜样。多次主持召开党委会,对党委班子建设、党风廉政建设、“两学一做”学习教育常态化制度化等重点工作进行研究部署;多次借全系统处级以上领导干部会议之机对党风廉政建设、全面从严治党进行强调,提要求、抓落实。局领导班子成员坚持“一岗双责”,严格执行党委决议,亲自带队深入基层联系点,调研党风廉政建设、全面从严治党情况,虚心听取意见建议,帮助解决实际困难。

  三是以身作则,做廉洁自律的表率。班子成员认真学习践行《中国共产党廉洁自律准则》、《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自觉在思想上、政治上、行动上确立起道德高标准,拉起纪律高压线,严格自律,公正用权,慎始慎微,慎独慎行,真正做到生活上低要求工作上高标准,对家人子女严格要求,对身边工作人员从严管理教育,主动接受干部群众监督,为广大党员干部树立了标杆、做了表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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