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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年市公安局领导班子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情况报告
来源: 市公安局 发布日期: 2017-12-19 14:36 [打印]

  今年以来,市公安局党委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坚决贯彻中央和市委关于落实全面从严治党部署要求,紧密结合实际,认真落实主体责任,以落实市委巡视整改工作为契机,着力提升基层党组织的组织力、凝聚力和战斗力,推动全面从严治党向基层延伸、向纵深发展,切实把管党治党的主体责任抓在手上、扛在肩上、落实在行动上,取得了实实在在的成效。具体情况报告如下:

  一、深入学习宣传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精神,确保中央和市委决策部署落地见效

  (一)深入学习宣传党的十九大精神。一是第一时间作出动员部署。市局组织全局民警认真收听收看大会盛况后,迅速对全局的学习宣传贯彻工作进行了研究,以党委文件形式下发总体安排,并召开全局电视电话会议,市政府党组成员、市公安局党委书记、局长董家禄同志为全体民警作了十九大精神宣讲,对深入学习宣传贯彻十九大精神作出全面动员部署。同时,这一时期,市局党委坚持逢会必讲,有力推动了此项工作不断深入。二是市局党委带头学习讨论。10月27日下午,市局召开党委(扩大)会议,集中传达学习党的十九大精神和市委、公安部会议精神,研究部署全局学习宣传贯彻工作。随后,市局党委先后7次召开中心组学习扩大会,认真学习讨论十九大精神和中央、市委、公安部相关会议精神,市局领导还带头撰写心得体会或署名文章,为全局民警作出了表率。三是多策并举搞好全局学习宣传。市局及时制作了十九大精神宣传展板和视频片,充分利用公播系统滚动播放十九大报告知识要点。同时,建立了“深入学习宣传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简报专刊,在公安网市局主页、政治部主页、天津政法报以及“平安天津”和“警苑故事汇”微信公众号开辟了专栏,及时发布党的十九大重要信息,宣传各单位开展学习贯彻工作的动态,大力营造浓厚学习氛围。截至目前,已刊发各类信息172篇,公安部、市委、市委政法委采纳刊发95篇。全局各级领导干部和全体民警撰写心得体会7000余篇,召开各类讨论会、交流会300余次。市局组织各单位开展了学习宣传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主题征文和新媒体作品征集活动,及集中宣讲、交流研讨和全警答题活动。为加大督导力度,市局还抽调部分处科级干部组成11个督导组,深入各基层单位进行全方位的督导检查,确保各项措施要求落地见效。四是举办党的十九大精神主题宣讲。市局组织全局各级领导干部和全体民警认真收听收看赵飞同志为全市政法干部作的专题宣讲,以及公安部党委副书记、常务副部长傅政华和公安部第三宣讲团分别来津的宣讲,并组织市局宣讲,由董家禄同志为全体民警作了专题辅导。市局还专门下发通知,组织全局各级领导干部为全体民警分层次开展主题宣讲辅导。截至目前,全局已举办主题宣讲70余场,3.6万余人次参加。五是开展“大学习、大讨论、大竞赛”活动。这项活动是我局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的重要载体和抓手,主要是引导全警原原本本、全面系统学好十九大精神特别是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深入查摆、坚决整改受武长顺流毒影响存在的各类突出问题,切实树立新作风、展现新面貌;进一步凝聚奋发进取的战斗意志和工作热情,全面抓好当前各项公安保卫任务落实,确保社会大局持续稳定。目前,市局制定了活动方案,并于11月24日召开了全局动员部署会议,全面启动开展此项活动。

  (二)贯彻落实全国政法队伍建设工作会议、中央《关于新形势下加强政法队伍建设的意见》和市委《关于新形势下加强政法队伍建设的实施意见》。一是召开市局党委会议,认真学习传达并研究贯彻举措,同时组织全警认真学习领会。二是开展队伍建设专题调研活动,查找问题,提出对策,推动公安队伍建设发展。三是召开全局队伍建设工作会议,总结经验,分析问题,部署队伍建设各项工作。四是围绕党的建设、理论学习、干部选拔、实战训练、关爱激励等方面制定制度规范,推动中央《意见》落实。同时,市委《实施意见》印发后,我局及时进行转发,组织学习贯彻,并对相关内容进行细化分解,明确具体任务、落实措施、责任部门和完成时限,并出台我局《贯彻落实市委〈实施意见〉的重点任务和具体举措》,确定了28个方面、100项重点任务,组织有关职能部门逐项抓好落实,确保市委文件见底到位、落地生根。

  (三)贯彻落实中央、市委和市委政法委关于加强党的基层组织建设的决策部署和重要会议、重要文件精神。一是10月2日,市局党委利用假期时间召开扩大会议,深入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城市基层党建工作重要指示精神,传达市委城市基层党建工作会议精神和市委书记李鸿忠的讲话精神,并对我局贯彻落实工作进行研究部署。二是11月10日,市局党委召开扩大会议,就落实市委要求做好市人大、市政府、市政协领导班子换届和全国人大代表、全国政协委员人选推荐考察期间严肃换届纪律工作进行研究部署,组织学习了中央和市委有关文件规定,集中观看了警示教育片。董家禄同志代表市局党委就坚决贯彻落实中央和市委有关部署提出明确要求。三是2017年6月和8月,市局先后两次举办直属单位政治处主任和党务干部培训班,就落实市委组织部、市委政法委党建工作培训会议要求,深入推进各直属单位持续抓好巡视整改、基层党组织按期换届、党员组织关系排查、党费管理、党内统计、党内信息采集等重点基层党建任务进行了专题培训和部署。

  二、牢记使命夯实责任,永葆公安队伍忠诚本色

  (一)党委履行主体责任、党委书记履行第一责任人职责、班子成员履行分管领域基层党建责任。一是研究制定市局党委《关于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和监督责任的实施意见》和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情况任务分解意见,细化党委主体责任、书记第一责任人职责和班子成员分管责任,明确责任人、责任单位和完成时限,确保责任落实到位。二是逐级建立基层党建工作问题清单、任务清单、责任清单。2017年初,结合市委巡视整改,建立了市局党委基层党建工作问题清单、任务清单、责任清单,目前已基本整改落实到位。三是逐级开展书记抓基层党建工作述职评议考核。今年2月9日,市局组织召开2016年度市局党委听取各直属单位党委(总支)书记抓基层党建工作述职评议会,市局领导班子成员出席,各直属单位党委(总支)书记、政治处主任和市局直属单位基层党员干部群众代表120余人参加。期间,市局党委听取了部分单位党委书记述职发言,对直属单位党委(总支)书记抓党建工作进行了述职评议,评议等次为“好”的达到97%以上。

  (二)推动“两学一做”学习教育常态化制度化,开展“维护核心、铸就忠诚、担当作为、抓实支部”主题教育实践活动。一是层层动员部署。5月9日下午,市局召开全局动员部署会,赵飞同志出席会议并作动员讲话,对推动工作提出明确要求。市局印发党委文件,对全局开展工作做出安排。全局各单位普遍召开党委会、党员大会、全警大会,对开展活动进行再动员再部署。期间,全局共召开动员部署会510个,5.3万人次参加。二是深入开展学习。组织全局各级领导干部和全体党员民警深入学习《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读本》《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讲话文章选编》、党的十九大精神和十九大报告、党章和《关于新形势下党内政治生活的若干准则》《中国共产党党内监督条例》、市第十一次党代会精神,进一步深化理论认知、提升政治素养。三是开展专题学习讨论。7月20日、10月2日,市局党委领导班子分别召开了“增强四个意识,坚决维护和捍卫习近平总书记的核心地位”“坚持‘四个服从’,以坚毅如铁的信念诠释对党绝对忠诚”主题学习讨论会,集中观看了视频片《梁家河的故事》,传达了市委净化政治生态工作会议和鸿忠书记讲话精神及市政府党组会议精神,学习了武长顺、秦玉海严重违纪违法问题警示教育材料,班子成员逐人发言,进行了深入交流。四是广泛开展学习研讨。组织全局各级党组织开展各专题学习讨论,并在普遍举办专题辅导和主题宣讲的基础上,采取座谈交流、辅导解读等多种形式开展专题讨论。期间,全局开展集中学习9400余次,11.3万人次参加。五是强化督导推动。市局抽调指挥部、政治部、警保部、督察部、法制办及有关单位处科级领导干部组成11个督导检查组,采取听取汇报、实地检查、座谈走访、询问情况、暗访抽查等方式,对65个单位、352个基层所队进行督导检查。截至目前,对2521名民警进行了提问抽测和座谈走访。全局各单位也分别成立了督导推动组,通过随机检查、抽查记录、抽测提问等方式,加强对本单位开展活动的持续督导推动。

  (三)开展“三学三比”主题教育活动。我局在组织全警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5.19”重要讲话精神的基础上,6月初在全局迅速掀起了“学讲话、比忠诚,学英模、比奉献,学本领、比作为”的热潮。一是创新学习方法,完善学习机制。制定了《民警理论学习笔记党组织书记阅批点评制度》,明确规定党组织书记作为第一责任人,定期对本单位民警学习笔记进行阅批点评。同时,集中编印《政治理论应知应会》小册子,将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讲话精神和中央重大决策部署作为应知应会内容,组织民警随时随地学习。二是创新形式载体,丰富学习内涵。组织全局各单位采取座谈会、事迹讲述会等形式,广泛开展向英模学习活动。在《天津政法报》、公安网设立学习专栏,印发学习专刊,并充分利用双微平台以及平面媒体开展宣传,并在电视、报纸、微博微信等平台集中开展公安英模社会推介活动。组织编写了《公安英模风采录》,以先进典型为原型拍摄制作《法医密码》《刑警队长2》等影视作品,营造良好活动氛围。三是开展战时表彰,激发警心斗志。印发了《关于进一步加大奖惩激励力度全力做好十九大、全运会安全保卫相关工作的通知》,全运会安保期间,3次发布命令,给7个集体和32名个人记功,董家禄同志等市局领导亲赴一线现场授奖。召开全运会安保工作总结暨党的十九大安保维稳再动员再部署电视电话会议,对53个集体和95名个人进行了表彰奖励。十九大安保期间,先后为成绩突出的7个集体和12名个人记功。10月21日至23日,董家禄同志等市局领导为先进集体和个人一线授奖。11月8日,市局召开党的十九大安保工作总结表彰电视电话会议,对76个集体和124名个人进行表彰奖励。四是强化教育训练,提升能力水平。先后举办了6期处级领导干部警务实战决策指挥课程培训班,为各分局培训处级领导干部239人;举办2期目标选择与遇抗控制培训班,共培训72人;举办科所队长警务实战现场指挥课程培训班,共培训36人,举办全市交管系统武力使用培训班,培训教官65人;举办警院2014级公安专业学员警务实战武力使用课程培训班,共培训226人;承接公安部警务实战培训班,为京、津、冀、鲁培训环京检查站指挥员100人。举办基层执法能力比武、科技信息化技术应用比武,对获奖单位和个人予以表彰奖励。五是结合重点工作,强化纪律作风。围绕十九大安保形势任务和市局入驻新址需要,开展为期3个月的“抓养成、强警风、树形象”专题教育活动,制定专题活动方案,召开动员部署会,并由市局11个督导检查组深入各基层单位推动指导工作开展,制定完善《关于规范民警着装管理的规定》《机关民警考勤与请销假制度》《机关民警办公内务管理制度》《机关民警日常锻炼制度》等管理制度,不断规范全局民警的着装举止、内务管理、办公秩序、执法行为、服务工作,以过硬纪律作风保证安保任务完成。

  (四)落实彻底肃清黄兴国、武长顺恶劣影响,净化政治生态情况。一是全面贯彻市委《关于肃清黄兴国恶劣影响进一步净化政治生态的工作意见》,研究制定《关于肃清黄兴国、武长顺恶劣影响进一步净化公安机关政治生态的实施意见》,明确任务,细化分工,督促全局上下从政治、思想、组织、作风和工作等方面,系统开展肃清工作。同时,出台《关于肃清武长顺流毒影响巩固市委巡视整改成果的意见》,组织全局深入开展学习教育,进一步认清武长顺问题严重危害,从讲纪律守规矩、强化责任担当、坚持抓早管小等6方面制定工作措施,并组织11个督导组深入全局65个单位,加强监督检查,把党的纪律规矩立起来、严起来。二是加大违纪案件查办力度,强化直查直办,对举报线索明显、涉及处级领导干部、在严查严办态势下仍不收敛不收手的,一律由市局纪检组直查。强化协查协办,实行联合查、交叉查、协助查“三查”工作机制,有效增强执纪审查整体合力。强化督察督办,严格执行纪检组执纪办案分区包片责任制,对批转基层的线索一律限期要结果,对基层查否的案件一律进行抽查复核,确保每起案件查到底、有着落。年内,全局共查处民警违纪违法案件128起128人,同比上升37.6%和36%,连续三年实现“双过百”。其中,市局直查占比43.6%,查处处级领导干部25人。严格实行“一案双查”,既追究当事人责任,又倒查追究相关人员的领导责任和纪委的监督责任,先后对责任落实不力的23名处、科级领导干部进行了严厉问责。三是始终把重塑天津公安良好政治生态,作为彻底肃清黄兴国、武长顺流毒影响的重大政治任务,把提升选人用人公信力作为着力点,按照新时期好干部标准,旗帜鲜明地提出选人用人只有明规矩、没有潜规则,提出了“四个注重”的干部选拔原则,研究制定了领导干部能上能下、平级转任处级重要领导职务、处级领导干部交流、后备干部和中长期培养对象管理、战时干部考察机制等10个规范性文件,并认真落实“凡提必审、凡提必核、凡提必听、凡提必查”要求,对违法违纪干部及时进行组织调整。2016年以来因报告个人事项违反核查办法或有信访举报的16人被暂缓任用。同时制定《考察工作须知》和《考察谈话须知》,纠正在干部考察工作中只讲优点、不谈缺点的好人主义倾向,进一步匡正了选人用人风气。四是把加强对干部的教育管理和监督作为彻底肃清流毒影响的重要抓手,坚决把纪律和规矩挺在前面,全面深化从严治党、从严治长,以铁的纪律和规矩打造“津门铁军”。去年12月以来,因被问责调整职务2人、不适宜担任现职调整2人,健康原因调整41人,违法违纪免职5人。严把用人廉洁关,对市局党委拟提拔任用的166名干部进行廉洁审查,对涉及信访举报、受到严厉问责的7人提出建议不予任用或暂缓转正的回复意见,并组织2848名处级以上领导干部报告了个人有关事项,有效防止了干部“带病上岗”。

  (五)集中开展不作为不担当问题专项整治。一是强化组织领导。市局成立专项治理工作领导小组,建立了党委主责、纪委主抓,各相关职能部门分工负责工作机制,赵飞同志亲自担任组长,并主持召开全局会议进行部署,提出七个紧盯不放的要求。董家禄同志到任后,8月中旬即主持召开中期推动会,对专项治理进行再推动、再部署,提出明确工作要求。二是明确任务目标。围绕市委提出的12项整治内容,找准每一项整治重点在公安机关的具体表现,聚焦公安管理服务和执法中的痼疾顽症,对整治内容进行细化,确定5个方面18项具体问题列为专项治理重点,有针对性地研究制定了工作方案,确定了六项具体措施,推进专项治理开展。三是深入自查自纠。坚持眼睛向内,通过多种渠道深入查纠队伍中不作为不担当问题。依托市局民生服务平台、市局960111执法监督服务台和公安部12389举报电话,全天候受理群众对公安机关和民警不作为不担当问题的反映;组织全局各单位通过召开民主生活会、组织生活会、民警座谈会等多种形式全面摸排不作为不担当问题;利用网上督察系统,通过分布在全市派出所、刑警队、交警队及监管场所值班室、接待室、办案区等重点部位、点位的1.2万个监控探头,对接待群众工作作风情况进行实时监督;组织市区两级督察警力深入基层对工作不落实、履职不到位、执法不规范等问题开展明察暗访;组织法制部门对不落实首接负责制等10项执法方面不作为不担当突出问题开展执法检查;组织指挥部门对110接处警过程中存在的“冷硬横推拖”、出警不及时、处警不到位等问题开展专项检查;邀请30名市局特邀监督员对公安窗口单位进行访查;组织2个暗访组持续深入基层进行暗访。对查出的问题建立工作台账,并坚持立行立改,逐一纠正。专项治理开展以来,全局共自查整改问题212件。四是严肃执纪问责。紧盯派出所、交警队、刑侦队、治安队等重点部门和岗位,对不作为不担当问题从严执纪、从严查处,发现一起、查处一起,并将典型问题公开曝光。专项治理开展以来,明察暗访401次、谈心谈话44人次、调整人岗不宜人员3人次,处分不作为不担当人员68人,有3名干部受到处分问责,通报典型案件19起。

  三、严肃党内政治生活,不断抓实抓牢管党治党主责主业

  (一)从严落实党的组织生活制度。一是1月21日,市局党委以学习贯彻党的十八届六中全会和市委十届十一次全会精神、增强“四个意识”为主题,召开年度民主生活会,深入开展对照检查,带头进行自我批评,明确提出努力方向和改进措施,并提出10个方面的要求。4月13日,市局领导班子召开不作为不担当问题专项治理专题民主生活会,市局领导班子成员结合思想和工作实际,深入查找不作为不担当问题,并分别进行了深刻的批评和自我批评。5月20日,市局领导班子召开市局领导班子整改落实市委巡视反馈意见专题民主生活会,重点对照市委巡视反馈的意见和建议,深入查找存在的问题,推动巡视整改工作进一步取得实效。狠抓民主集中制落实。通过调阅文件、查看会议记录、个别访谈等方式,对各单位党委(总支)贯彻落实民主集中制情况进行了全面检查,对制度不健全的限期进行整改纠正,推动各级党委(总支)不断完善实施细则,规范议事规则和“三重一大”决策程序。期间,对重大资金、重要项目不上会研究问题开展了专项治理,组织各单位对今年以来重大项目安排和大额度资金使用集体决策情况进行清理排查,14个存在问题单位已及时建立健全了制度规定和内部控制流程,杜绝了类似问题发生。三是制定《关于市局党委成员以普通党员身份参加所在党支部组织生活的十条规定》,监督党员领导干部模范遵守党内政治生活制度;制定出台了《市局党委中心组集中学习工作规范》,连续两次开展了全局各单位党委中心组理论学习情况突击检查,下达整改通知书35份,对发现的问题进行了全局通报,从严从实狠抓各级党委中心组学习。同时,组织各级党组织召开了专题党委(党总支、党支部)会议,深入学习《关于新形势下党内政治生活的若干准则》《中国共产党党内监督条例》,举一反三开展自查,坚决杜绝做“圆滑官”、“老好人”、“墙头草”问题,不断增强党内政治生活的政治性、时代性、原则性、战斗性。四是按照市委和市局“两学一做”学习教育安排,集中组织直属单位基层党支部召开组织生活会,开展民主评议党员工作,市局直属单位883个党支部召开专题组织生活会、民主评议党员15901名(其中3名党员因分别受到党内严重警告、留党察看处分,参加民主评议但不评定等次),评定为“优秀”等次的5942名,“合格”等次的9955名,“不合格”等次的1名。

  (二)坚持定期听取并研究部署基层党建工作。一是研究制定《加强基层党建工作规范》,将党建工作纳入全局绩效考核,明确规定各单位党委(总支)每半年不少于1次专题研究党建工作、不少于1次向党员干部通报党建工作,每年不少于1次召开抓党建工作述职评议会,各单位党委(总支)书记每年不少于1次约谈班子成员和基层党组织负责人,班子其他成员每年不少于1次约谈分管单位负责人,层层督促落实责任。二是印发《关于建立基层党建工作巡查制度的通知》,在全市公安机关建立基层党建工作两级巡查制度,从严落实基层党建工作责任制,把定期巡查和日常检查、明察和暗访结合起来,每半年开展一次党建工作集中巡查,严格抽查督办,督促整改落实。三是组建11个督导组,自8月初开始,利用一个多月时间,通过听取汇报、调阅工作台账和学习笔记、个别访谈、随机抽查、明察暗访等方式,对全局各单位党委(总支)及所属党支部落实“三会一课”、主题党日活动等情况进行巡查,与各单位班子成员和基层党员1485人次进行了谈话,对1639名党员民警进行了党的相关常识测评,共调取查阅资料2546件,深入270个基层党支部进行实地查访,共巡查出3方面12项问题,提出意见建议3条,形成巡查报告,市局党委研究审议后,逐一形成反馈单进行反馈,部署全局各单位对照查摆、建立台账、限期整改。

  (三)持续加强党的基层组织建设。一是设立党的工作机构,配齐配强抓党建力量。为全面提升党建工作科学化水平,在充分调研基础上,已经市局党委会议研究决定成立市公安局机关党委,强化顶层设计,整合工作职能,聚精会神抓党建。同时,按在职人员总数的1-2%配齐配强了专职党务干部。二是开展基层党组织功能弱化问题专项整治。对全局各单位党委(总支)及所属基层党组织召开民主生活会(组织生活会)、落实“三会一课”、坚持双重组织生活制度、基层党组织换届选举、组织设置、党员组织关系等情况进行摸底排查,明确具体人、具体事,全面掌握全局基层党组织发挥作用情况,并针对发现的问题,逐级建立工作台账,实行销号管理。同时,建立基层党组织按期换届提醒督促机制,规范换届工作程序,全面落实“两请示一报告”制度,确保落实基层党组织按期换届提醒督促机制落地生效。三是深入推动基层党建工作重点任务落实。强化“五好党支部”创建活动考核,督促各单位结合自身实际建立“五好党支部”创建活动考核细则,按照支部自评、群众测评、组织考评的步骤,进行分类定级滚动整改。坚持分类推进,对重点单位、重点人、重点事进行重点推动,将排查出的落实民主生活会(组织生活会)和“三会一课”制度不到位、批评与相互批评开展不力的基层党组织列为相对后进党支部,进行教育整顿;对坚持双重组织生活制度不到位的处级以上领导干部进行约谈提醒,引以为戒,立即整改;对任期届满未换届、组织设置不合理的基层党组织,立即按照组织程序进行整改;对无正当理由长期不参加组织生活的党员、失联党员、“口袋”党员,依据党章和党内有关规定,立即进行组织处置、处分。期间,对相关情况进行了摸底排查,共排查出任期届满未换届的基层组织64个,设置不合理的党组织113个。针对这些问题,逐一进行整改。组织指导60个党组织进行换届选举,撤销党总支20个、党支部144个,新建基层党委19个、党总支78个、党支部244个。四是严格党员教育管理。加强党员组织关系和党籍管理,积极稳妥处置不合格党员。印发《关于建立党员组织关系排查常态长效机制的通知》,进一步加强全局党员队伍管理,有效解决党员管理不到位、长期不参加组织生活等问题。制定《关于进一步加强离退休干部党支部组织建设的通知》,加强各单位离退休干部党建工作,有效解决部分离退休干部党员长期不参加党的组织生活等问题。开展党员志愿服务,发挥党员先锋模范作用。落实市委城市党建工作会议精神,将在职党员到社区报到开展志愿服务纳入考核,推动党员志愿服务工作见成效、出亮点。贯彻《中国共产党发展党员工作细则》,落实发展党员计划,分两批组织593名发展对象参加集中培训考试,559名成绩合格,现已发展450名,预计年底前基本发展完毕。五是积极开展党内帮扶,在春节、“七·一”和党的十九大安保等重大节点,先后三次集中开展走访慰问活动,慰问生活困难党员群众、因公牺牲党员民警家属1100余人次,发放慰问金360万余元,并下拨党费62万元,专门用于离退休干部党支部开展活动。年内,市局结对帮扶困难村工作取得明显成效,被评为天津市优秀帮扶单位。

  四、强化执纪问责,持之以恒推进正风肃纪

  (一)坚持不懈正作风,大力整肃警风警纪。以永远在路上的恒心和韧劲,坚持言出纪随,寸步不让,锲而不舍正风肃纪。一是扭住“严和实”,严厉查纠四风问题。紧盯屡查屡犯的公车私用、滥发津贴等顽症痼疾,建立由党委统一领导、督办督察和巡察部门牵头协调、相关职能部门按照职责分工齐抓共管的查纠工作体系,综合运用明察、暗访、约访、突访、回访等方式开展集中检查,不断压缩“四风”问题生存空间。把“四风”问题列入纪律审查工作重点,对问题线索一律优先初核,对违纪案件一律提级查办,对涉及人员一律从严处理,对典型案例一律通报曝光。年内,立案审查“四风”问题18起18人,全部给予党政纪处分,全部予以通报曝光。二是聚焦“深和细”,强化突出问题整治。认真贯彻市委、市政府部署,深入开展不作为不担当和作风纪律问题专项治理,聚焦有警不接、违规立案、庸懒散慢、冷硬横推等6大类18项突出问题,组建工作专班,抽调纪检、政工、指挥、法制等部门50名处科级干部,邀请30名市局特邀监督员,组成11个督导组,深入全局开展滚动式明察暗访,通过执法专项检查、网上视频督察、窗口单位访查等方式,发现并责成整改不作为不担当苗头性问题56件,严肃查处行政案件办理超期、治安场所失察失管等执法不作为案件121起,给予纪律处分68人,通报典型案件13起,形成了震慑,全体民警主动作为、敢于担当的意识明显增强。三是立足“常和长”,强化制度机制建设。坚持督促提醒常态化。每周向全体民警普发廉政警示短信,每逢春节、中秋等重要节假日,通过印发通知、通报案例、签订承诺书等形式,对广大民警进行遵规守纪提示,做到早打招呼勤提醒。推进正风肃纪长效化,协助市局党委制定《深入贯彻和严格执行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实施细则》,督促相关部门建立《“三公”经费审计监督规定》、《审计结果运用办法》等10项长效机制,对会议活动、办公用房、公务用车、经费管理,以及强化监督检查等作出严格规定,立下“铁规矩”,作风建设成效明显。坚持围绕中心、服务大局,制定出台《全运会安保战时监督执纪问责工作机制》、《党的十九大安保战时纪律规定》,严明战时工作纪律,严厉查处执行维稳工作打折扣、搞变通等案件4起,处分7人,为战时的政令警令畅通,推进安保工作顺利开展提供了纪律保障。

  (二)强化问题线索查核,持续形成震慑氛围。坚持有腐必反、有贪必肃,进一步营造“不敢腐”的浓厚氛围。一是实行资源汇聚,强化线索管理。依托公安部12389举报电话、市局960111执法监督热线、公安民生服务平台和纪检监察信访举报等渠道,有效汇聚违纪线索。建立重大问题线索12小时内报告、一般问题线索每月报告制度,严防违纪案件线索流失。实行问题线索每月集体排查、定期分析研判、疑难信访集体会商,实现问题线索初核全覆盖。采取发督办函、提出监察建议、抽查复核等形式,强化对转办基层问题线索的有效监管。年内,共受理纪检信访举报948件次,实施初核397件。二是坚持挺纪在前,践行四种形态。编辑《“四种形态”问答50题》,印发全局2000余个基层科所队,组织开展集中学习宣讲,引导各级领导干部和广大民警系统把握精神实质和丰富内涵。推行应用市局《监督执纪“四种形态”工作指南》,建立运用情况报送、通报和点评制度。年内,推动全局运用“四种形态”处理违纪违法民警671人,“一至四种形态”处置比例分别占77.8%、19.2%、2.4%和0.6%,取得了良好的政治、社会和法纪效果。

  (三)创新方式抓根本,有效筑牢拒腐防线。坚持标本兼治,创新方法和载体,有效强化“不想腐”的信念,完善“不能腐”的机制,巩固“不敢腐”的成效。一是以教固本,筑牢思想防线。积极打造廉政教育新载体,建成启用市局警示教育基地,运用图文、视频、实物、场景以及互动感应等表现形式,深刻剖析反思宋平顺、李宝金、武长顺等50余起典型案件,以案说法、以案明纪,充分发挥反面教材的警示、教育和震慑作用。年内,组织全局1200余名局、处级领导干部到基地参观接受教育,并作为新任职领导干部和新入警民警的任前培训必修课。认真组织开展“两学一做重拾自信”、“我看全面从严治党”主题征文和“海河清风”公益宣传作品创作征集活动,发动全警参与正风反腐网络评论工作,共征集稿件、公益广告、动漫漫画、微视频等各类作品338件,刊发民警撰写的网评文章1600余篇,在全局营造了浓厚的廉洁文化氛围。二是以防护本,扎紧制度笼子。紧密结合肃清黄兴国、武长顺流毒影响工作,针对廉政风险隐患和易发生问题的薄弱环节,组织全局各单位、各警种围绕重点岗位,全面开展廉政风险排查工作。年内,共排查出廉政风险岗位712个、廉政风险点1245个。坚持“以岗位为点、以程序为线、以制度为面”,健全完善了《执法风险隐患排查研判制度》、《基层所队财务收支公开制度》等防控类制度103个,形成了切实管用、操作性强的风险防控制度体系。按照“制度+科技”思路,探索运用信息化手段,将各单位民主生活会、党风廉政责任制、廉政谈话和各级领导干部述责述廉、大事报告、操办婚丧喜庆事宜等情况纳入市局廉政档案信息系统,实现了对制度执行情况的网上动态监督,有力维护了制度的严肃性和权威性。三是以案治本,强化案后整改。研究制定《关于进一步加强党风廉政警示教育的工作意见》,大力推行违纪案件“一案一剖析一通报”制度,印发《案件通报》16期,编印下发《警示教育案例集》4000余册。坚持用身边事教育身边人,以交管局东丽支队民警杨皓杰违纪案例为素材,拍摄制作警示教育片《欲壑之殇》,组织全体民警集中进行观看学习,引起强烈反响。在纪律审查中推行“一案三书”制度,对发生的典型违纪违法案件,责成当事民警写出《检讨书》、《遵规守纪承诺书》,责成事发单位制定《整改落实报告书》,督促违纪民警和事发单位认真剖析反思,深挖案件根源,强化案后教育和整改工作。年内,共对发生典型违纪违法案件的15个单位、40名民警实行了“一案三书”,有效发挥了纪律审查的治本功效。

  (四)落实《党内监督条例》,加强党员日常党内监督工作。一是落实领导干部办理婚丧喜庆事宜规定。严格执行市局《关于进一步规范领导干部办理婚丧喜庆事宜的规定》等各项纪律规定,一年来,收到各单位《领导干部办理婚丧喜庆事宜报告表》36份,未收到大操大办、借机敛财的投诉举报。二是督促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落实。制定《关于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和监督责任的意见》,实行主体责任“三清单一报告”制度,进一步明确各级党组织领导班子、主要负责人和其他班子成员责任,推进全面从严治党治警主体责任落实规范化。修订完善市局“两个责任”检查考核办法,纳入全局绩效考核,加大主体责任考核权重,传导压力、压实责任。深入推进履行主体责任工作纪实制度,对全局65个单位的党委书记和120名基层班子成员落实主体责任工作纪实情况进行抽检,发现并责成整改记录不及时、履责不规范等问题19个,推动全过程纪实、全过程留痕、全过程监督。强化责任追究,严格执行市局《实行廉政谈话的规定》和《违反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责任追究暂行办法》,对27名落实责任不力的处、科级领导干部进行了责任追究,全部给予党政纪处分。三是开展谈话函询工作。开展谈话函询6件、主体责任谈话10人,被函询人员从态度上都能够正确对待组织的调查,能够将被反映的问题通过函询方式讲清说明,使被谈话函询的信访举报件与采取初核方式的相比,比较及时、迅速的得到解决和处理,有效减少了信访举报件的积压和存量。

  (五)强化内部巡察工作,聚焦发现问题形成威慑。一是今年7月,市局党委审议通过了《中共天津市公安局委员会加强巡察工作的实施意见》,明确巡察工作职能定位和目标要求,明确机构设置、工作机制和监督管理措施,不断深化政治巡察,强化政治监督,查找政治偏差,抓好巡察整改,压实基层公安机关管党治党的政治责任。二是突出公安特点,探索建立了两级巡察工作机制,将巡察监督的触角延伸到派出所、交警队等公安最基层党组织,重点围绕公安中心工作,开展政治巡察,突出问题导向,形成监督合力。今年以来,二级巡察共巡察基层所队180余个,发现问题430余个。三是聚焦发现问题,形成有力震慑,年内共启动四轮常规巡察,深入开展个别谈话1100余人次,发出调查问卷1200余份,实地调研走访单位48个,发现被巡察党组织在党的领导弱化、党的建设缺失、全面从严治党不力三个方面存在的问题247个,移交问题线索19件,对47名责任人进行了处理,强化督办落实,组建“机动巡察组”,对12个单位开展整改情况“回头看”,内部巡察工作威慑逐步形成。

  下一步,市公安局党委将始终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牢牢把握新时代党的建设总要求,坚持和加强党对公安工作的绝对领导,坚持全面从严治党,始终牢记使命、不忘初心,勇挑时代担当,推动公安工作持续健康发展,为把天津建成社会主义现代化大都市奉献公安力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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