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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年团市委党组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情况报告
来源: 团市委 发布日期: 2017-12-19 14:36 [打印]

  2017年,团市委党组在市委的坚强领导下,在市纪委的悉心指导下,深入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认真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对天津工作提出的“三个着力”重要要求,学习贯彻市第十一次党代会精神,认真落实中央、市委关于全面从严治党的各项部署要求,牢固树立“四个意识”,坚定不移推进全面从严治党,坚决落实管党治党主体责任,切实加强党的建设,全面净化政治生态,为共青团改革发展各项工作提供坚强保证。

  一、统筹谋划部署,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

  团市委党组从巩固党的执政地位的政治高度,坚持党要管党、全面从严治党,强化主责主业意识,把抓好党建作为最大政绩,将管党治党工作与中心工作同部署、同落实、同检查、同考核,确保责任落实。

  1.强化统筹部署。召开党组会,专题学习市委《关于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的实施意见(试行)》,《天津市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检查考核办法(试行)》和《天津市各区党委、政府党组和市级各部门党组(党委)主要负责人向市纪委全会述责述廉办法(试行)》等3个制度文件,准确把握市委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的部署要求。结合团市委系统特点,建立了“三清单一报告”制度,即分别制定了团市委党组、党组书记、党组班子成员落实主体责任的三个清单,明确了半年报送落实情况的报告制度,对全面从严治党工作进行任务分解,明确职责分工,推动责任落实。成立了团市委系统党建工作领导小组,党组书记任组长、党组成员任副组长,统筹谋划、协调督促全系统全面从严治党工作开展。建立党组会议机制,及时学习传达中央和市委关于全面从严治党的部署要求,定期听取、专题研究系统全面从严治党工作情况汇报,坚持每季度专题研究一次党建工作,不断强化主体责任意识,推动“一岗双责”履行到位。全年党组会讨论全面从严治党工作共20次,召开系统党建工作专题会议共2次,党组成员每月下基层调研1次,齐抓共管、系统推进全面从严治党的强大合力有效形成。

  2.层层压实责任。按照市委部署和要求,厘清党组领导班子、第一责任人、班子成员以及基层各级党组织的责任边界,将主体责任层层分解,传导到基层,落实到岗位。落实党组书记“第一责任人”责任,始终坚持重要工作亲自部署、重大问题亲自过问、重点环节亲自协调、重要案件亲自督办,负起管党治党的首要责任、主要责任和全面责任。坚持逢会必讲,全年理论中心组组织学习党建工作12次,党组书记为系统全体党员讲授党课3次,廉政党课1次。党组成员增强责任担当,按照“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履行分管领域全面从严治党主要领导责任,认真落实“一岗双责”,把全面从严治党要求融入分管业务工作,带头宣讲、调研,加强对分管部门单位全民从严治党工作的监督检查,切实做到既管事又管人,工作开展到哪里、全面从严治党的责任就延伸到哪里。全年班子成员与分管部门党组织领导开展党建工作约谈11次,廉政谈话11次。制定《团市委系统党建工作三级工作清单》,细化各级基层党组织职责任务和工作标准,实现全面从严治党工作做有标准、考有依据、学有样本。

  3.健全工作机制。研究制定了“团市委系统2017年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清单”,将责任细化分解为12项工作,明确了从团市委领导班子、主要负责同志、班子成员到中层干部需要履行的17项责任,层层组织签订《团市委党风廉政建设责任的签字背书》,确保责任明确、制度保证、组织有力,以责任追究倒逼责任落实。年初召开系统全面从严治党部署工作会,年中开展团市委系统党建重点工作督查,年底领导班子成员带队深入基层各部门、各单位组织开展党建工作专项述职评议。对检查中发现的问题,约谈党组织负责人,并在一定范围内进行通报,推动形成年初签状背书、中期查责督责、年终总结述职的工作机制。系统各级党组织负责人按照“党政同责、一岗双责”要求,抓好分管范围内全面从严治党工作,从严从实履行好主体责任。

  二、学习贯彻十九大精神,加强党的政治建设

  团市委党组坚持以党的政治建设为统领,以坚定理想信念宗旨为根基,教育引导系统党员旗帜鲜明讲政治,用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武装头脑、凝心聚魂。

  1.深入宣传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坚持把深入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作为首要政治任务,切实在学懂弄通做实上下功夫。一是认真组织学习。组织机关及直属单位党员干部职工收听收看党的十九大开幕会,系统各级党组织举办形式多样的学习研讨90次、专题讲座19次,党员领导干部带头宣讲辅导25次,各基层党支部书记讲专题党课35次。广大党员围绕十九大提出的重大理论观点、重大战略思想和重大工作部署,撰写心得体会452篇。下发《关于在团市委各级党组织和全体党员中迅速兴起宣传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热潮的通知》,及时为全体党员配发《党的十九大报告》、《文件汇编》及《辅导读本》,迅速掀起学习宣传贯彻十九大精神的热潮。二是多层面开展宣讲。组织党员干部聆听市委常委、组织部部长盛茂林同志、团市委书记、党组书记王峰同志和十九大代表袁滨渤同志宣讲十九大精神,邀请市委党校孙云龙教授作十九大精神解读专题辅导讲座,使党员干部准确领会把握党的十九大精神的思想精髓和核心要义。三是开展主题实践活动。紧密结合共青团工作实际,开展“不忘初心跟党走青春建功新时代”主题团日活动,召开天津各界青年学习宣传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座谈会,引导青年学习十九大精神,将激扬的青春梦融入伟大的中国梦。市委办公厅在《工作交流》(增刊10)上对团市委等群团组织的工作做了刊登,对团市委的特色工作情况做了详细介绍。

  2.推进“两学一做”学习教育常态化制度化。深入开展“维护核心、铸就忠诚、担当作为、抓实支部”主题教育实践活动,组织系统党员持续深入学习党章党规党纪,持之以恒抓好理论武装和教育培训。一是深入开展教育。制定“一方案、一计划、一清单”,下发实施方案,制定学习计划,明确三个专题的学习重点、制定18项学习任务;制定各级党组织职责清单,建立工作台帐,深入推进部署。二是组织宣讲培训。开展“四个意识”主题宣讲,全系统各级党组织共开展宣讲12次,37个基层党支部书记讲主题党课。深入学习贯彻市第十一次党代会精神,团市委书记、党组书记王峰同志开展市第十一次党代会精神宣讲,系统各级党组织共计开展宣讲活动11次,坚持系统全覆盖。全年共开展中心组学习12次,坚持开展“每月一课”“机关讲堂”活动,各支部每月至少集中学习讨论2次,努力在学以致用、用以促学上下功夫。三是牢牢抓实支部。将“两学一做”融入日常抓在经常,组织全体党员重温入党誓词和入党志愿书,坚定党员理想信念,不忘初心,不改初衷。各基层党支部将学习教育成果转化为实践行动,利用党日活动组织党员走进社区街道、养老院、聋哑人学校、自闭症康复中心,开展了“美丽天津、青春助力”植绿护绿活动、“爱心助梦、牵手同行”党员助残志愿服务活动、“迎全运、做文明有礼天津人”主题志愿服务活动等一系列主题党日活动,引导党员不忘初心、牢记使命、服务大局、服务群众。

  3.深学真信笃用系列重要讲话。坚持在真学深学上持续用力,不断增强“四个意识”,更加坚定维护核心、看齐追随的政治自觉,做讲政治的知行合一者。贯彻落实市委书记李鸿忠同志批示精神,开展了“学青年习近平做青春筑梦人”主题实践活动,在全市团员青年中掀起开展《习近平的七年知青岁月》学习践悟活动热潮。开展“学讲话诵经典树家风”主题活动,启动青年国学大讲堂,邀请国学专家、学者组成分享团,以习近平总书记的国学观为主题,在全市广大青年中开展分享会1136余场,以“我们的节日”为主题,开展中华传统节日诵读,在广大青年中开展“我的国学我的价值观”主题活动2366场。按照鸿忠书记批示要求,迅速动员全市广大团员青年深入学习习近平总书记给南开大学8名新入伍大学生回信精神,集中开展“立志高远,为党和人民的事业而奋斗”主题活动,各级团组织开展主题活动2427场,累计直接参与活动的青年23万余人;开展“立志高远,为党和人民的事业而奋斗”主题征文活动,共征集各界青年文章2596篇;邀请各界优秀青年代表制作主题快闪,网络点击量514.8万次,利用官方微博微信等网络新媒体向全市青年发出倡议,引导青年投身五个现代化天津建设,把热血挥洒在实现中国梦的伟大实践之中,书写绚烂、无悔的青春篇章。

  三、强化警示教育,严明党的纪律

  团市委党组把纪律建设摆在更加突出位置,坚持纪严于法、纪在法前,把纪律和规矩挺在前面,认真遵守党章,突出抓好“六项纪律”,用铁的纪律管党治党。

  1.严明党的纪律。严守党的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坚决服从党中央统一领导,对党中央重要会议和文件及重大决策部署、市委重要会议和部署,团市委党组及时召开会议、传达学习,不折不扣贯彻落实好,保证令行禁止。严格遵守组织纪律,规范完善团市委系统请示报告制度,出台《关于做好突发事件处置的预案》、《团市委系统干部因私出市、出国(境)有关规定》等制度,督促党员干部增强组织意识、自觉服从组织安排,坚决执行组织决定。制定下发了《关于开展案例警示教育严整机关作风的通知》,引导系统全体党员干部明纪守规,担当作为。定期召开会议,下发《严明纪律要求的通知》,进行廉政教育和提醒,督促党员干部增强纪律意识,严守纪律底线。

  2.加强警示教育。坚持教育在先、警示在先、预防在先,加强廉政警示教育,教育党员干部知边界、明底线,讲规矩、守纪律。邀请市纪委驻市总工会机关纪检组组长到团市委开展专题警示教育2次。组织全体党员学习鉴戒辽宁省抚顺市原市长栾庆伟案件警示录,做到人人谈体会、谈认识,强化纪律意识和规矩意识。在团市委系统开展了“以案释纪明纪严守纪律规矩”为主题的警示教育宣传月活动,系统各基层党组织通过集中学习、个人自学、分组研讨、辅导讲座、访学参观、体会交流等形式,突出学习《准则》《条例》,进一步强化了系统党员对党章党纪党规的理解和掌握。及时将市纪委、市级机关纪工委下发的有关案例转发各基层党组织,要求开展警示教育,用身边事警示身边人,教育系统党员干部从中汲取教训、引以为戒、防微杜渐。

  3.开展廉洁文化建设。组织全体党员干部参观学习“利剑高悬警钟长鸣”警示教育主题展,每名观展同志撰写了心得体会,警醒系统党员心有所畏、言有所戒、行有所止。按照市纪委、市级机关工委等要求,为直属单位、机关党支部订阅《从严治党面对面》、《中国家规》、《中华传统八德诠解丛书》以及《学思践悟》系列书籍,推动开展廉政制度学习。在团市委机关设置廉政文化宣传走廊,将纪律要求和廉政文化进一步深入传播到机关党员干部和群众中,营造出提升党员思想境界、“人人崇廉、人人倡廉”的良好风气。

  四、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开展作风建设

  深入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持之以恒正风肃纪,严格执行我市《贯彻落实办法》,引导带领全系统各级党组织和党员牢固树立廉洁从政、勤政为民的宗旨意识,切实转变作风、改进党风。

  1.深入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团市委党组高度重视,深入学习中央八项规定精神,第一时间学习了《中共中央政治局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的实施细则》,认真学习贯彻《党政机关厉行节约反对浪费条例》和《党政机关国内公务接待管理规定》,多次召开党组会专题研究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查究“四风”问题,全年累计研究相关问题34次。制定完善了《团市委关于深入贯彻和严格执行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实施细则》,部署推动团市委系统11个直属单位公车改革全覆盖,对机关办公用房进行调整和进一步规范。坚持重要节点提醒,将节日期间纠正“四风”问题作为一项重大任务早研究、早部署、早警示,提前下发《节日廉政提示函》,组织党员集中学习中央八项规定精神、“七严禁、七不准”要求,崇廉拒腐,节俭过节,确保党员筑牢思想防线,切实坚持“高线”,守住“底线”、不触“红线”。

  2.严肃整治不作为不担当问题。团市委党组坚持两手抓、两促进,以不作为不担当专项治理推动重点工作,为天津共青团改革提供坚强保障。团市委成立了不作为不担当专项治理领导小组,印发了《团市委系统开展不作为不担当问题专项治理实施方案》,梳理了14项整治重点和6项任务措施。各部门、各单位开展了自查自纠,共查找出问题27个,制定整改措施33条。团市委成立了4个督查组,采取听取汇报、个别谈话、集体座谈等方式对机关各部门和直属单位开展集中督查,共召开座谈会12个,个别谈话60人次,推动问题整改35个。设立了监督举报信箱,在团市委网站畅通青年参与举报渠道,机关党委建立专项治理工作台账,及时发现汇总问题线索,对有关问题线索依规办理,从严督办。截止目前,团市委共组织开展专项治理集中整治检查2次,查处不作为不担当问题1起。狠抓作风转变,狠抓从严治团,下发严整机关工作纪律的专门通知,严格考勤、严肃纪律。成立综合督导组对16个区共青团工作进行了督导,个别访谈各级团干部116人,组织召开各类座谈会32次,查阅文件1230份,收集书面意见建议645条,督导组初步反馈存在问题48个,提出意见建议59条,督促团市委机关和全市各级团组织、团干部转作风、有作为、敢担当,为推动共青团改革攻坚营造干事创业的良好氛围。

  3.持之以恒正风肃纪。团市委党组以零容忍态度,严肃查处群众身边的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坚持多管齐下、同步发力,持续深入推进正风肃纪。结合工作实际,先后开展了违规公款购买白酒、办公用房超标、超标准乘坐交通工具等多项整治活动。严格标准,对2013年以来团市委系统超标准乘坐交通工具问题进行自查,查处问题共计42人次,按差额退款共计人民币5197元,以此事警示全体党员群众严格遵守纪律和规定。紧盯扶贫攻坚重点领域监督,对机关各部门和各直属单位下发通知,要求对2013年以来开展扶贫工作的情况认真开展自查。在自查基础上,组织力量重点对市委组织的结对帮扶困难村和市委、团中央安排的民族地区对口支援等项目开展审查,着重审查资金来源、资金使用情况、是否存在扶贫领域违纪违法问题以及是否存在“四风”问题等,确保各类扶贫项目有效落实。

  五、推进源头治理,开展监督执纪

  团市委党组注重源头治理,加强对党员干部的日常教育管理监督,注意运用监督执纪“四种形态”特别是“第一种形态”,抓早抓小、防微杜渐。

  1.成立机关纪委。召开党员代表大会,选举产生了团市委机关纪律检查委员会;并召开了第一次全体会议,选举机关纪委书记,明确了纪委委员各自职责。发挥机关纪委作用,推动各直属单位明确纪检委员,专职负责纪检监督工作,逐步健全和完善团市委系统的纪检组织体系和工作体系。

  2.规范工作机制。团市委党组自觉接受市纪委驻市总工会机关纪检组的监督,认真配合纪检组的工作,坚持党组会、书记办公会纪检组列席制度。建立了廉政风险分析制度,在机关各部门、各直属单位开展廉政风险分析,总结编印了《团市委系统廉政风险汇编手册》,加强日常监督,将隐患防范于未然。为机关各党支部、各直属党委党组织统一配发《团市委系统运用“第一形态”八种方式工作台账手册》,对党员干部的苗头性、倾向性问题早发现、早提醒。

  3.严肃监督执纪。在工会纪检组的指导下,进一步规范信访举报线索处置程序,坚持纪严于法、纪在法前,做好案件查处和信访受理工作。按照纪检组要求,先后开展“违规公款购买消费白酒和潜入地下违规吃喝问题”集中排查整治工作、“扶贫资金使用自查”等专项工作,认真开展自查。正确运用监督执纪“四种形态”,对苗头性问题切实做到抓早抓小。年内共处理问题线索8条,对20名干部使用了第一种形态,其中“主体责任人谈话”5人次、批评教育7人次、诫勉谈话6人次、责令检查1人次、通报批评1人次,以红脸出汗、咬耳扯袖的及时敲打体现党组织对党员干部的深切关爱,推动日常教育管理监督常态化。

  六、加强党内监督,推动管党治党走向严实硬

  团市委党组认真落实《中国共产党党内监督条例》,认真履行党组在团市委系统党内监督中的主体责任,认真落实巡视巡察、述责述廉、谈话函询等监督制度,加强对党内监督工作的领导。

  1.狠抓制度监督。坚持从制度建设入手,用制度管权管事管人管作风,强化制度监督的作用。制定完善了《团市委关于深入贯彻和严格执行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实施细则》、《团市委系统干部因私出市、出国(境)有关规定》、《团市委系统值班工作制度》、《团市委机关外环出行费用管理办法》等制度,进一步严格机关运行机制管理。严格执行议事规则和决策程序,制定《团市委党组工作制度》、《团市委书记办公会议制度》、《团市委常委会议制度》,凡涉及“三重一大”事项,坚持由集体讨论、集体研究、集体决定。通过制订一系列专项工作规定,推动管理规范化、监督常态化。

  2.推动巡视整改。坚持把做好巡视整改作为重要政治任务,抓住“人、事、因、制”四个方面重点,制定出台3个专项整治方案,制定具体整改措施30条,制定和完善相关制度25个,推动巡视整改任务落实。按照市委巡视办要求,驰而不惜持续推动巡视整改,瞄准“当下改”,注重“长久立”,抓住“牛鼻子”,层层“做表率”,着力解决7方面问题,以巡视整改成果推动共青团改革攻坚、从严治团。

  3.落实各项监督制度。认真落实述职述廉、专项函询、诫勉谈话、经济责任审计、报告个人有关事项等制度。今年以来,共对6名党员干部的个人有关事项开展了随机抽查、对7名党员干部的个人有关事项开展了重点抽查。经比对核实和进一步甄别,共对2名机关副处级以上干部和2名直属事业单位主要负责同志作出批评教育处理,对1名企业领导人员进行诫勉,切实发挥了领导干部个人有关事项报告工作在干部监督工作中的重要作用,为党组选拔任用干部提供了重要参考。今年以来,共对下属单位开展经济责任审计2次、答复市纪委函询1次、诫勉党员干部3人。落实好各项监督制度,切实做到对苗头性问题提醒在前,对倾向性问题防范在前,对普遍性问题约束在前。

  七、严肃党内政治生活,净化政治生态

  团市委党组认真贯彻落实《关于新形势下党内政治生活的若干准则》,从制度建设入手,加强纪实管理,加强督查考核,开展严肃认真的党内政治生活,营造良好政治生态。

  1.严格党的组织生活。制定了《关于进一步严格团市委系统基层党组织生活的意见》,对“三会一课”、主题党日、谈心谈话、民主评议党员等进行严格规定,进一步规范形式内容、提出频次要求,并注重加强抽查检查。严格组织生活纪律,加强考勤记录、谈话提醒、检查考核和警示教育,督促党员按时参加组织生活。

  2.严肃开展党建督查。制定《关于开展基层党建工作重点任务督查的方案》,成立4个党建督查组对团市委机关党支部、11家直属单位集中开展了党建工作中期督查,并将督查情况报告及时反馈至各单位。各位党组成员严格落实党建约谈制度,针对督查出的问题与分管的党组织负责同志进行约谈,确保整改落实取得实效。推动团市委系统24个基层党组织按期完成换届,选齐配齐班子成员,提高基层党组织的凝聚力、战斗力和创造力,为进一步提高党建工作科学化水平提供组织保障。

  3.净化政治生态。团市委党组及各基层党支部严格按照市委要求,围绕“肃清黄兴国恶劣影响、汲取深刻教训,严肃党内政治生活、净化党内政治生态”召开专题民主生活会和组织生活会,团市委领导班子成员以普通党员身份参加所在党支部专题组织生活会,并带头查找问题。全体党员在会前认真撰写了对照检查材料,对是否存在黄兴国恶劣影响,政治生态是否遭到破坏等方面情况,进行了全面、系统地自查自纠。团市委系统全年共开展民主生活会10次、组织生活会81次。全体党员严肃认真开展批评和自我批评,认真开展自查自纠正,深入查摆和解决突出问题。进一步强化纪律规矩意识和大局观念,切实增强党内政治生活的政治性、时代性、原则性、战斗性,营造健康良好政治生态。

  八、严肃实施问责,倒逼责任落实

  团市委党组认真贯彻执行《中国共产党问责条例》和我市《实施办法》,坚持失责必问、问责必严,以强有力的问责推进压力传导,倒逼责任落实。一是对落实管党治党责任不力的实施问责。针对青少年活动中心退休党员无正当理由、连续六个月以上未交纳党费且拒绝补交党费的情况,对青少年活动中心有关党组织负责人进行严肃问责。二是对工作责任心不强造成不良影响的实施问责。针对《天津青年工作》杂志出现排版失误,对杂志编辑人员进行问责。针对市委通报团市委国庆值班出现相关问题,对通报的有关人员进行问责。三是对履行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和安全管理领导责任不力的实施问责。针对青年职业学院学生在实习过程中病亡事件,对青年职业学院有关院、系领导和教师进行问责。全年共计对11名党员领导干部严肃问责,均在团市委系统进行了通报曝光,警示激励全系统党员干部进一步提高政治站位,增强纪律意识,勇于担当作为,为团市委改革攻坚各项工作作出贡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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